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設置的民間非營利組織

美國在台協會(英語: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縮寫為AIT),是美國國務院根據《與台灣關係法》並依據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所設置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其功能是為了因應美國與台灣當局沒有“邦交”以及美國政府的“一個中國”政策等因素。協會除名稱與機構性質外,台北辦事處實質辦理相當於美國大使館的館務;台灣方面與AIT美國維州總部的對應單位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對美另銜: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總部)。

由於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式外交關係,但是為了與台灣人民維持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以及執行美國總統或美國各政府機關欲與台灣進行的任何計劃、活動或其他關係,根據《與台灣關係法》來設置該協會。協會為一民間組織,但經美國國會的授權,在台灣的辦事處也辦理與領事館相同的事務,包括核發赴美簽證以及美國公民服務等。該協會的公務車輛,依《駐台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進口車輛處理要點》之規定比照一般駐台灣外交機構,領有外交車牌。

歷史沿革


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在台協會
AIT成立於1979年,即“中華民國”與美國政府於1979年1月1日“斷交”當年。總部設於弗吉尼亞州阿靈頓,負責與其對等單位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美國各官方單位間的聯繫工作。
美國在台協會職員名義上為民間組織職員,但實際是由美國國務院授權執行相關外交任務的公務員。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位於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曾經為美軍顧問團團本部所在地。現今美國在台協會職員總共超過四百五十人以上,是一個龐大的外交隊伍,從事各種與美國利益相關的工作,如:政治意見交換、商業服務、農產品銷售、旅遊服務及文化交流;AIT在高雄市設有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負責針對台灣南部的商業推廣、旅遊服務和新聞文化工作。
2018年6月12日,“美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舉行新址落成儀式。

理事成員


美國在台協會
美國在台協會
AIT設有“理事主席”(Chairman and Managing Director)及“台北辦事處處長”(AIT Director)職位。
理事主席常駐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近郊的阿靈頓總部,實際駐節於台灣的負責人為台北辦事處處長。
在2006年薄瑞光接任主席之後,主席不再兼任執行理事,自此職稱僅為“主席”,不再稱“理事主席”。
AIT現任駐台北辦事處處長為梅健華(2015年6月到任,為首位華裔處長)。
AIT現任駐主席為莫健
執行理事(Managing Director)為羅瑞智。
註:自2006年以後,主席不再兼任執行理事,故僅稱“主席”。
歷任理事主席
丁大衛(David Dean) 1979 - 1986
羅大為(David N. Laux) 1986 - 1990
白樂崎(Natale H. Bellocchi) 1990 - 1995
鄔傑士(James C. Wood, Jr.) 1996 - 1997
卜睿哲(Richard Bush) 1997 - 2002
夏馨(Therese Shaheen) 2002 - 2004
卜道維(David G. Brown)2004 - 2006(代理)
薄瑞光(Raymond F. Burghardt) 2006 -2016
莫健 James F. Moriarty)2016-
歷任駐台北辦事處處長
葛樂士(Charles T. Cross) 1979 - 1981
李潔明(James R. Lilley) 1981 - 1984
宋賀德(Harry E.T. Thayer) 1984 - 1986
丁大衛(David Dean) 1987 - 1989
魯樂山(Thomas Brooks) 1990 - 1993
貝霖(B. Lynn Pascoe) 1993 - 1996
張戴佑(Darryl Norman Johnson) 1996 - 1999
薄瑞光(Raymond Burghardt) 1999 - 2001
包道格(Douglas H. Paal) 2002 - 2006
楊蘇棣(Stephen M. Young) 2006-2009年7月
司徒文(William A. Stanton) 2009年8月-2012年7月
馬啟思(Christopher J. Marut)2012年8月-2015年5月
梅健華(Kin Moy)2015年6月-

事件


台灣“獨派”組織“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近日企圖推動“修公投法”,實現所謂“正名制憲”。對此,“美國在台協會”(AIT)前主席卜睿哲2018年2月11日寫公開信向郭倍宏提出警示,13日“美國在台協會”進一步發聲表示,美國反對單方面改變現狀的任何行動,長久以來的政策也不支持台灣“獨立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