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徠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5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昭通市昭陽區海樓路317號。2014年全院現有人員184人,正式在編人員149人,法官 87人,本科學歷119,碩士研究生4人。

機構設置


辦公室、政治部(含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政治部綜合處、政治部人民陪審員管理處)、監察處、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含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執行局強制執行處、執行局監督協調綜合處、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法律政策調查研究室、法警支隊(含法警支隊司法警察一大隊、法警支隊司法警察二大隊)、技術處、審判委員會事務辦公室、書記員管理處、新聞中心、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涉訴信訪辦公室、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等共計23個部門。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貢獻獎”、“全國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教育培訓先進工作者”、“全國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全國優秀女法官”、“全國百名優秀母親”、“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等集體或個人榮譽。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全國法院先進集體”稱號。
202徠0年11月,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獲得雲南省婦聯、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2020年度雲南省三八紅旗集體”。

地理位置


昭通市昭陽區昭通大道(近永孜堂)。

法院建設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公正、高效,敬業、務實,廉潔、文明,和諧、關懷”十六字院訓的引領下,按照“三加強”、“五規範”、“七提高”的工作思路,以“五個年”活動為抓手,不斷強化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立足審判實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打擊制裁犯罪,維護社會政治穩定;調節經濟關係,化解矛盾糾紛和監督、支持、促進依法行政。為維護昭通市的社會穩定,協調經濟發展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作出了較大的努力,為建設“平安昭通”和做出了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