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偉

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徠姜偉,曾任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0年7月,姜偉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2020年7月,據湖南長沙縣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長沙市紀委監委指定,長沙縣紀委監委對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姜偉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徠經查,姜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者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徇私枉法,明知他人有罪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訴;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
姜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黨紀國法,以權謀私,以案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姜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