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混同是指債務人將自己的財產與他人的財產混合,從而模糊其作為產權人的屬性,使承擔債務的財產形式減少,避免該財產被直接執行。
財產混同的內容
財產混同是對
分離原則的背離,極易導致公司財產的隱匿、非法轉移和被股東私吞、挪作他用。財產混同一方面表現為公司與股東財產的同一或不分,如公司與股東使用同一辦公設施、公司財產無記錄或記錄不實,公司賬簿與股東賬簿不分或一體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表現在公司與股東利益的一體化上,即公司與股東的收益之間沒有區別,公司的盈利可以隨意轉化為公司成員的個人財產,或轉化為另一個公司的財產,而產生的
負債則為公司的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