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合同

合營企業合同

合營企業合同,是指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文件,合營企業協議與合營企業合同有抵觸時,以合營企業合同為準。

目錄

內容


合營企業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合營各方的名稱、註冊國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
2.合營企業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3.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股權轉讓的規定;
4.合營各方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
5.合營企業董事會的組成、董事名額的分配以及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聘用辦法;
6.採用的主要生產設備、生產技術及其來源;
7.原材料購買和產品銷售方式;
8.財務、會計、審計的處理原則;
9.有關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勞動保險等事項的規定;
10.合營企業期限、解散及清算程序;
11.違反合同的責任;
12.解決合營各方之間爭議的方式和程序;
13.合同文本採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營企業合同的附件,與合營企業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營企業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當適用中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