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敬堂

清朝大理寺少卿

田雨公(1808—1876),字敬堂,號杏軒,清朝盂縣香河村人。道光十五年(1835)中舉人,道光十八年(1838)考取進士,后選庶吉士,任翰林院編修。道光二十九年(1849)任江西鄉試正考官,得真才頗多。后升任大理寺少卿。此間,每閱案卷,夜不成寐,遇到疑難案件,籌思查訪,必得實情,方才作罷。

人物簡介


田雨公
田雨公在朝廷為官期間,常被道光皇帝召到便殿對談。交談中,他引經據典,論政頗深,許多奏議為皇帝採納。道光三十年(1850),他針貶時弊,上書振綱紀,肅吏治,尖銳地指出了總督、巡撫官吏有四習,即:“好諛、苟安、掩飾、取巧”;政治廢弛有五因,即:“倉庫、漕運、鹽法、兵利、河工”四習不除,則五政不舉。對督撫應賞罰嚴明,此乃當務之急。咸豐中期,他又上書“用人、行政、得失”等政見,頗得皇帝稱道。官級為三品頂戴。
田雨公辭官歸里后,先後在平定冠山書院、榆次鳳鳴書院和太原晉陽書院講學,學生以能取到該書院讀書為幸事。緒二年(1876)逝於家中。崇祀晉陽三立閣。著有《杏園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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