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霖,浙江嘉善人,清朝大臣。乾隆三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再遷郎中。外授湖北安襄鄖道。累遷福建巡撫,移湖南,復遷福建。
伍拉納、浦霖貪縱、婪索諸屬吏,州縣倉庫多虧缺。伍拉納嘗疏陳清查諸州縣倉庫,虧谷六十四萬有奇、銀三十六萬有奇,限三年責諸主者償納。至是,魁倫疏論諸州縣倉庫虧缺,伍拉納所奏非實數。上命伍拉納、浦霖及布政使
伊轍布、按察使錢受椿皆奪官,交長麟、
魁倫按讞。
及得罪,上謂:“伍拉納未嘗學問,或不知潔己奉公之義。霖以科目進,起自
寒素,擢任
封疆,乃貪黷無厭,罔顧廉恥,尚得謂有人心者乎?”霖及伍拉納、伊轍布、錢受椿諸子皆用
王亶望例戍
伊犁。
嘉慶四年,赦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