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創新

獨立創新

根據創新的獨立程度,可以分為獨立創新、聯合創新和引進創新。

獨立創新也可稱為率先創新,是指在無其他企業技術引導的條件下,企業在獲取技術和市場創新機會後,依靠自身力量獨立研究開發,攻克技術難關,獲得新的技術成果,並完成技術成果的商業化過程。

獨立創新在市場上主要表現為產品創新,它可以使企業獲得超額利潤。但獨立創新也存在很大風險,需要企業具有很強的研發實力、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和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等。

基本信息


獨立創新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自行研製並組織生產,同時獨立創新的成果往往具有首創性。國外大型企業大多擁有自己的研究開發機構,因而其研究工作特別是涉及公司特色產品的核心技術,多以自身力量進行,這樣可以做到技術保密,使自己處於行業競爭中的領先地位。但是獨立創新要求創新者有足夠的財力、物力和人力資源,以及先進的技術、生產和管理能力。採取獨立創新策略的難度比較大,但它的創新成果可以擁有專利權,不受他人的控制。有時獨立創新策略是在特殊情況下不得以採取的策略,比如我國在20世紀60年代在沒有外部支援的情況下,自行研究開發了原子彈和氫彈,從此不再受制於別國的武力和政治威脅,屹立於世界大國之列。

缺點


獨立創新策略也有一家的缺點:因為獨立創新的保密性很強,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每個創新者不知道其他人正在從事的創新的內容和方向,那麼就有可能這樣的后時,自己投入巨資的研究項目已經或將要取得成功之時,發現同樣的產品或發明已經被別人領先創新出來,自己只不過是步了他人的後塵,不但失去了佔領市場的先機,而且造成人、財、物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