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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黴素
新黴素
一種抗生素,與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同屬於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它由弗氏鏈黴菌產生;對革蘭氏陽性和陰性菌皆有效,產品主要為新黴素B和C的混合物。新黴素與卡那黴素有完全交叉抗藥性,與鏈黴素有部分交叉抗藥性;與同類抗生素類似,具有腎毒性和內耳毒性,它對內耳的傷害,往往是不可逆轉的。現在這種抗生素實際已不再使用。
● 通用名:新黴素
● 英文名稱:Neomycin
● 新黴素屬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可作為腸道感染、結直腸手術前消毒預防感染等疾病的治療。
● 口服作為腸道感染、結直腸手術前消毒預防感染(常與紅黴素合用),也可限制腸內產氨菌繁殖,有利於肝昏迷的防治。口服新黴素不宜用於全身性感染的治療。
● 局部用於眼、耳和小範圍皮膚感染(多與其他藥物配合)。
● 新黴素在臨床上常用硫酸鹽。同種藥品可由於不同的包裝規格有不同的用法或用量。因此,服藥前一定要按照醫生處方,根據藥品規格,計算相應的藥物服用數量。服用前請諮詢醫生。
● 硫酸新黴素片劑:0.1克(10萬U);0.25克(25萬U)。
● 硫酸新黴素滴眼液:4萬單位/8毫升。
● 禁止腸外途徑給葯,創傷性炎症或體腔內炎症(如腹膜炎)亦應禁用。
● 腸道有梗阻情況存在或已知對任一本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 大面積皮膚受損或鼓膜穿孔的患者禁用,以免導致耳聾。
● 對新黴素或其他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過敏的患者禁用。
● 新黴素滴眼液對於黴菌性角膜潰瘍,樹枝狀、地圖狀角膜炎患者禁用。
● 早產兒及新生兒缺乏用藥安全資料,故不宜應用。
● 患有肝、腎、神經肌肉疾病或聽力受損者慎用。
● 化膿性角膜潰瘍的恢復期在醫生的指導下慎用。
● 妊娠期婦女宜慎用本品。
● 哺乳期婦女應暫停哺乳。
● 老年人慎用新黴素。
● 失水,第八對腦神經損害、重症肌無力、帕金森病、潰瘍性結腸炎及有口腔牙病患者慎用。
● 新黴素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新黴素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新黴素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 新黴素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不論口服或皮膚用藥,亦應注意其適應證,遇腎功能不全患者,必須調整用量。小兒使用外用洗劑也會引起中毒,須注意。
● 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以新黴素計),一日4次。肝性腦病的輔助治療,一次0.5~1g,每6小時1次,療程5~6天。結腸手術前準備,每小時0.5g,連用4次,繼以每4小時0.5g,共24小時。
● 小兒按體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滴眼液:滴入眼內,一次2~3滴,4~8次/日。
● 軟膏劑:塗於患處,一日2~3次。
● 有口服本葯出現神經毒性(包括耳毒性)和腎毒性的報道,腎功能不全者發生的風險更高。用藥時需監測腎功能、前庭功能和聽力,尤其對於高風險患者。
● 有口服本葯出現神經肌肉阻滯和呼吸麻痹的報道。當使用本葯,尤其是合用麻醉藥、神經肌肉組織葯(如筒箭毒鹼、琥珀膽鹼、十烴溴銨)或輸入大量含檸檬酸的血液時,應考慮此類不良反應發生的可能。
● 高齡和脫水也可使本葯毒性增加。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通常新黴素的不良反應常見為消化系統不良反應。如果不良反應較大,需要就醫。尤其應監測聽力和腎功能的變化。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如果不良反應癥狀不嚴重,適當對症處理,可以堅持用藥。
● 新黴素罕見過敏反應。一旦發生過敏反應表現,請立即尋求急救處理等。
● 嚴重的耳、腎毒性。
● 嚴重的神經毒性反應。
● 新黴素藥品應該在密封、避光,15〜30℃條件下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 新黴素不良反應包括
● 腸外給葯可引起極嚴重的耳、腎毒性反應,故已放棄此種給葯途徑。
● 胃腸黏膜存在炎症時口服給葯,體腔內存在炎症時向腔內滴注藥物,開放性創傷和損傷皮膚局部用藥等也可充分吸收藥物,致使聽力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所有這些都可能隨著腎功能不全而加重,同時也可能產生腎毒性或神經毒性。臨床用藥時勿疏忽。
● 口服新黴素可能引起噁心、嘔吐、腹瀉、吸收不良和脂肪瀉;延長用藥可能導致二重感染,還可能出現過敏反應。
● 較少發現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頭昏或步履不穩;尿量或排尿次數顯著減少或極度口渴。偶可引起腸黏膜萎縮而導致吸收不良綜合征及脂肪性腹瀉,甚至偽膜性腸炎。
● 外用時個別患者可能引起皮膚過敏,並可導致今後口服或局部應用新黴素時產生過敏反應。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 有些藥物可能與新黴素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新黴素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與口服避孕藥(含雌激素)長期合用可能導致避孕失敗,並增加出血的發生率。
● 口服新黴素可影響洋地黃苷類、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青霉素V、維生素A或維生素B12的吸收,使療效降低;因此應嚴密觀察患者對洋地黃類藥物的療效是否發生改變。口服新黴素的患者合用秋水仙鹼及維生素A時,其維生素B12的需要量可能增加。
● 新黴素不宜與其他腎毒性藥物及耳毒性藥物合用。
● 與神經肌肉阻滯葯合用時,可能增加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導致骨骼肌軟弱等。
● 妊娠期婦女宜慎用新黴素。用藥期間哺乳期婦女應暫停哺乳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新黴素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新黴素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3]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4]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5]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