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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琦
原北京奇珠房地產開發公司法人
鄭琦,男,黑社會性質組織之首。
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非法斂財達人民幣20億元以上;以黑護商,利用黑惡勢力打擊競爭對手、剷除障礙;以商養黑,購買汽車、快艇等作案工具,組織手下成員吸毒等;官商勾結,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超900萬元。
2020年11月廣西北海市銀海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3項罪名,分別判處鄭琦等31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至一年不等。一審宣判后,鄭琦等27人提出上訴。
2021年2月4日,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鄭琦等31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作出二審判決。鄭琦等27人分別上訴稱不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沒有參與詐騙、尋釁滋事等犯罪,原判量刑過重等意見。
2000年成立北海奇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開發合浦縣山口鎮兩廣大型批發市場過程中,鄭琦招攬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保安隊,採取毆打、威脅等手段參與暴力拆遷、強行施工。
2001年1月鄭琦等人強行拆除國營山口汽車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至此以鄭琦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2003年後,鄭琦相繼取得沙田港碼頭建設項目,控制山口鎮水廠經營權,壟斷當地居民與企業的用水用電,並擅自提高水電價格,甚至以停水停電等手段欺壓不遵從其意圖的企業與群眾,還強迫一家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繳納“管理費”,逐漸非法控制了當地市場的生產經營,稱霸山口鎮。
2003年至2019年鄭琦向9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914.3萬元。其中,412萬元進入了曾先後任合浦縣財政局局長、北海市財政局副局長的徐錫勇的口袋。這些賄賂款,正是徐錫勇為鄭琦所在公司申報項目補貼資金、地方債券資金等提供幫助的好處費。
2008年鄭琦成立北海奇珠集團有限公司,整合此前掌控的公司資源,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經濟實力壯大,勢力範圍由山口鎮擴大至毗鄰的沙田鎮。
2013年鄭琦在得知大量群眾計劃到碼頭維權后,組織奇珠集團員工,並指使糾集社會閑散人員超過100人聚集到沙田港碼頭,採用聚眾造勢手段擾亂社會秩序,引發沙田鎮大規模群體性事件。以鄭琦為首的黑惡勢力的破壞力,在沙田鎮不斷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