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房
樓盤銷售用詞
徠所謂“回購房”,是指房產商在樓盤銷售時,承諾按一定的收益率給予購房者回報,並在一段時間后按約定的價格回購房產。
這樣投資人既能獲得穩定的回報,遇到房價下跌時又可及時規避風險。其較高的收益和看似低的風險吸引了不少投資者的目光。
1、商品回購房
買房人購買了開發商指定的回購房之後,在約定的期限內,購房者如果想要退房,那麼開發商將以每平米加價一兩千元的價格回購。表面上看起來這樣的買賣很合算,無論房價漲跌購房者都賺錢,幾乎是完美無缺,實際上則是隱藏著不少的風險,購房者若是貪圖這個好處,自然容易就容易陷入這些購房陷阱。
2、政府回購房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朋友覺得,跟政府掛鉤的回購房更可靠一些,政府回購房指的是政府在土地出讓階段就明確的、由開發商負責建設,建成后,政府按照此前約定價格再購買回去的房源。這些房源一般作為保障房用途。如許多地塊出讓時就要求直接配建一定面積的公租房、廉租房或者限價房。有的則是在出讓階段要求,當競價達到合理上限時由競買人競報公租房面積。
首先徠,此類合同回購的促銷房源是指定房源,毫無疑問,這些房源肯定不是最緊俏的,也不是最好的,那些優質房源地產商從來就不愁,都是捂盤翻本的底子。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肯定會限定回購條件,到了回購的時間期限,若是房價漲了,自然是好,開發商相當於打了一次免費廣告,若是跌了,他們總能找出房子和合同的毛病,採取拖延敷衍的態度,消磨購房者的信心和精力,考慮到中國正規途徑維權的難度,想要從開發商手裡拿回房款可謂是難上加難。
其次,目前開發商簽訂這樣的合同主要是為了消化那些品質並不好的樓盤,並無價格優惠,主要目的為自己籌集過冬資金,能夠順利挺過寒冬自然是好,若是這個企業在地產業寒冬中破產,或者負責人直接玩金蟬脫殼,將原企業註銷,在房地產開發商面臨巨大回購壓力的時候並不是不可能採取的措施,購房者拿著合同找不到原負責人,沒有承擔對應責任的主體,找誰要錢去,誰負責回購?回購合同到時候可能就是廢紙一張。
再次,簽回購合同的房源總價肯定不會太低,簽合同交錢購房后這筆資金就算是囤死了,而回購合同自然是有時間限制的,沒有到時候你是無法退房的。在這期間,即使房價大跌,你發現了更好的購房商機,也會因為資金問題而放棄;就算是房源價格保持穩定,等到退房期限的時候,可能已經過去了一年多,光是利息就有不小的數目,開發商就是通過這一方式來將促銷作為融資的手段,利息要比銀行低得多。
購房者在面對此類促銷房源的時候,必須更加謹慎,緊俏優質房源肯定不會使用這種手段促銷,在跟開發商打交道的時候,必須多幾個心眼,要確保自己能夠順利保障合同權益,購房符合自身利益的時候再考慮此類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