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果

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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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李果,字尚用,明景泰元年(1450年)河北成安舉人。擔任平陽通判,分理易州。當地有豪強,經常做惡,不思悔改。李果將利害禍福講給他們聽,提出做惡者必無好下場,使其幡然醒悟,改惡從善。李果任杭州同知期間,組織民眾修築湖堤,以防備水患,百姓非常感激,有“開湖偉績千秋利,捍海高名萬古傳”之詩來讚揚他。后升任濟南知府。他一生多有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