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地街道

廣東廣州荔灣區的街道

花地街道是廣州市荔灣區下轄的一個街道,下轄9個社區。2020年,常住人口為35117人。

花地原稱“花埭”,寓意開滿鮮花的堤岸。有著2000多年的種花歷史。不少人留下了以花為題讚美花地的詩句。康有為《人日游花埭》詩中“千年花埭花猶盛,前度劉郎今可回”的“花埭”就是指花地。

區域概況


街道管轄區域東至下市涌,與衝口街道接壤;西以花地河上的山村橋中間為界,與石圍塘街道相鄰;南與茶滘街道相連;北至芳村長提。轄內有明心路社區、陸居路社區、民治社區、新隆沙社區、怡芳苑社區、小策社區、大策社區、中市社區、花地城社區共9個社區居委會。

歷史沿革


清光緒年間,花地街地域屬番禺縣茭塘司崇文社(崇文二十四鄉)管轄。
民國26年(1937)7月,番禺縣崇文二十四鄉劃歸廣州市管轄,現花地街地域屬廣州市崇文區管轄。
民國36年(1947)芳村地域已劃歸廣州市的部分,分設芳村、崇文兩個區公所。花地一帶屬廣州市芳村區公所管轄。
建國以後,芳村、崇文兩個區公所合併成芳村區。現花地街道地域屬廣州市芳村區管轄。爾後,隸屬關係隨區建制變動而變動。
2005年4月,撤銷芳村區,原芳村區與荔灣區合併;花地街屬廣州市荔灣區管轄。

道路歷史


陸居路
陸居徠路大部分屬大沙地,解放后水上人民生活開始安定,結束了終年飄浮的日子,一部分水上居民,從艇上搬到陸上建屋定居。1954年前後形成街道,取名“陸居路”。這裡建起高樓大廈后,仍用陸居路其名。那些竹蓬船屋已經成為歷史了。
明心路與陸居路平行,其得名是因為一八九一年美國女教士賴瑪在該地創辦了間“明心書院”,專收男女瞽人(盲人),一般人多叫它“盲人院”。明心書院請來的專門教師,用特殊方法教育人們讀書寫字,還教他們學習按摩治病及一些謀生手藝,如制牙刷、掃帚等,同時還按不同人的特點,使其部分訓練成為音樂傳道教員,為教會服務,使之明心見性,成為有用之人。這樣,明心書院所在的這條街也就命名為“明心路”。
鎮東大街
宋代花地一帶叫大通鎮,是廣州八大鎮之一。鎮中心在大通古寺附近,鎮的東面就叫鎮東。大通鎮隨著歲月流逝,古迹已不可見,但鎮東之名仍保留下來。
松基直街
這一帶原是新隆沙之堤圍,種著一排排水松,以作護堤之用,一般人叫它松基。解放初期還見到樹齡百年以上的水松,道光十年(1829年),愛國詩人張維屏在這裡建了一座園林,也名之為“聽松園”現河涌已填平,水松已無蹤跡,成了街道,但約定俗成,人們還是叫它松基直街。
大通津
在花地一側,緊靠大通古寺,宋代開始已經是一個大碼頭,連接這個渡口的一條麻石道,名曰“煙雨通衢”已有千年歷史,現大通津已不復存在。《番禺縣誌·卷四十一·古迹,寺》:“大通寺在河南大通津上”,因芳村花地河以南歷代都歸番禺縣管轄,且直接屬於河南的一部分,故記作河南大通津上,而大通寺歷來也列入南七寺之中。

主要職責


黨工委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黨組織的決議,討論決定本街道的社區建設、經濟發展、精神文明建設、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對街轄範圍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
2、領導本街道企業、事業單位、居民(村民)委員會,以及各類無主管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黨的工作;組織、協調指導轄區內其它單位的黨組織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對離職、失業和流動黨員實行屬地管理;對區職能部門派駐的社區管理和服務機構黨的工作實行雙重領導。
3、領導街道、社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4、領導街道辦事處,支持其依法獨立行使各項行政管理職權。
5、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任免、考核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居民(村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區派駐街道機構負責人的獎勵、任免提出意見和建議。
6、負責黨風和廉政建設,組織開展黨紀、政紀教育,對違法、違紀案件進行查處。
7、領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其按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宣傳和貫徹黨的統戰政策,做好黨的統戰工作。
8、完成區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辦事處

1、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街轄範圍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以提高市民質素為目的的活動,樹立文明新風。
3、按照職責範圍,負責街轄範圍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規劃、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街轄範圍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屋和外來暫住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
5、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
6、發展街道經濟,管理街道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為轄區內各類經濟組織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轄區經濟發展。
7、負責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監督、初級衛生保健、民兵、兵役、僑務和協助婚姻登記管理、調解等工作;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保障少數民族的權益。
8、指導和幫助居民(村民)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居民(村民)委員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搶險和防災工作。
10、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口


2021年6月,廣州市荔灣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發布,花地街道常住人口為351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