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面積

住宅建築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居室凈面積之和

居住面積是指住宅建築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居室凈面積之和,是我國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積標準的重要指標。

簡介


居住面積是居住建築中卧室、起居室、餐室和壁櫃等居住生活用的空間凈面積的總和,是我國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積標準的重要指標。
為避免在設計中片面擴大居住面積係數(K值),而壓縮輔助用房面積給住戶帶來的不便,同時也為了適應各種廳室組合的平面設計,增加設計的靈活性,統一以使用空間面積計算,而不用 K 值指標,因此在設計上“居住面積”概念已無存在的必要。

計算方法


當分戶門內的廳和過道的面積超過 6 平方米時,可按其面積的二分之一計算在居住面積內。
所謂凈面積就是要除去牆、柱等建築構件所佔有的水平面積(即結構面積)。一般作為衡量居住水平的面積指標。

居住面積係數


居住面積係數是前蘇聯專家時代在設計住宅時,用一些技術經濟指標來衡量設計是否合理,其中有一個“K”係數,為卧室面積/建築面積,K大於50%。
這個係數可以作為房地產商設計任務書的依據,例如:你需要起居室 30M ,家庭室 25M ,餐廳 30M ,主卧 25M ,兩間次卧或客房 15M ,即 30+25+30+25+15+15=140M ,係數是 50%,建築面積應該是 280M ,依次一般能設計出比較合理而理想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