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
育齡婦女生育比率
生育率是指一定時期內 (通常為一年) 出生活嬰數與同期平均育齡婦女人數之比,通常用千分數表示。育齡婦女指處於生育期的婦女。生育期的年齡界限,一般使用15歲—49歲的標準。生育率是反映婦女生育強度的重要指標,它是影響人口增長速度的核心因素,同時也是制定人口計劃和進行人口預測的重要指標。反映婦女生育強度的指標,還有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率、已婚育齡婦女分年齡組生育率等。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率,這個指標反映了已婚育齡婦女生育的強度。
總出生數與相應人口中育齡婦女人數之間的比例。亦稱育齡婦女生育率。
指每1000育齡婦女的全年活產嬰兒數。
出生率因受性別、年齡及其他人口特徵的結構影響,難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一般生育率將生育量與人口中同它關係最密切的育齡婦女數相比,就擺脫了上述結構影響,相對可靠地反映出人口的生育水平。
對生育率作細緻分析時發現,一些影響男性人口的社會經濟因素也能導致生育水平的變動,並可按男性育齡人口計算出生率。
男性的育齡期較長,一般情況下,男性的一般生育率顯然低於女性,經驗表明:0.8(或0.9)GFRf=GFRm。
一般生育率受各年齡婦女生育水平、已婚比例、育齡群年齡結構等因素的影響,需分清各因素在生育率變動中的作用。
分年齡生育率在不同年齡組有明顯的差別,一般情況下,20~29歲的生育率處於育齡期間的最高值,如表1。
資料表明,20~29歲的生育率佔全部生育率的80%以上,而且越是低生育地區,這項比例越高。(見表1)
年齡組生育率的起伏,能明顯反映晚婚、晚育及控制生育的效果。計算年齡組生育率對預測人口趨勢有重要作用。
B=B1+B2+…+Bα
式中1、2、…α為孩次;每1000個育齡婦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產嬰兒數,稱為i孩次生育率fi。
生育率的孩次結構,是生育率特徵的重要方面。例如1981年中國的一孩生育率為 39.42‰、二孩生育率為21.40‰、三孩及以上生育率為22.52‰。可見嚴格控制多育,進一步降低中國婦女生育率仍有很大餘地。
同孩次的生育率在年齡分佈上很不均衡,在一定的生育水平下,這種不均衡性又是相對穩定的。
一般生育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即分年齡生育率與育齡婦女的年齡結構。對比兩地或不同時期生育率水平時,有必要從一般生育率中消除年齡結構的影響,即採用統一的標準人口的年齡結構計算生育率,這稱作生育率的標準化。
資料表明,分年齡生育率都是乙地較低,但一般生育率反而甲比乙低,這一矛盾現象是因乙地生育旺盛的年輕育齡婦女的比重較大引起的。這種被年齡結構所扭曲了的生育率對比關係,在標準化過程中得到調整。若取標準人口的年齡結構,分別計算兩地的一般生育率,可得標準化生育率:甲地63.75‰,乙地58.64‰。這就使一般生育率與分年齡生育率保持高低一致的關係。
標準化生育率亦用來描述生育率變動趨勢,假設以1964年中國女性人口的結構,對近30年中國的一般生育率進行標準化,可得生育率趨勢。
生育率標準化后顯示,直至70年代中國加強計劃生育以後,生育率才發生急劇轉變。
以上生育率標準化方法稱為直接方法。在資料受限制情況下,還可採用間接方法求標準化生育率。
總和生育率實質上是一種標準化生育率,它對每個分年齡生育率都加了“等權”。因此不受婦女年齡結構的影響,能用它表明不同地區生育水平的差異,或一地生育水平的轉變過程。總和生育率隨分年齡生育率而變動,能綜合反映一定人口的生育水平,對有計劃地控制生育、制訂人口規劃、預測人口趨勢有重要作用。
累計生育率隨年齡而變動,顯然,育齡期結束時的累計生育率等於總和生育率。
累計生育率描述育齡過程中婦女生育量的積累過程,對不同年齡婦女的生育狀況,與人口的社會、經濟特徵如教育、就業、扶養關係、健康狀況等進行綜合分析時,需採用累計生育率。
終身生育率在不同時期、不同空間對比,可反映生育水平的變動趨勢與地區差別。
間接估計方法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末。1967年聯合國出版的《手冊4:從不完整數據估計人口參數的方法》第一次系統地收錄了這方面的成果,標誌著這一新的方法論已為世界所接受。此後,間接估計法得到長足的發展,已逐漸成為人口學體系中一個重要的方法論分支。為了進一步總結和推廣這個領域的研究成果,聯合國於1982年又編寫出版了《手冊10:對人口參數的間接估計方法》,它是人口學工作者使用間接估計法的基本參考書。
生育率間接估計法中包含了許多具體技術,但依據其使用的基礎資料,可大致分為利用年齡結構資料和利用婦女曾生育子女數資料兩類。
“逆存留法”的一個變形是“親生子女法”,由美國人口學家趙利濟於1973年首次提出。這個方法的基本原理與逆存留法相同,但除了年齡結構資料外,還要求鑒別每個歲以下兒童與其所在家庭戶成員的關係,以便把兒童與其生身母親聯繫起來。然後,分別反推出歷年的出生人數和育齡婦女人數。由於嬰兒和其母親的關係是已知的,所以用這種方法可以取得分年齡組婦女生育率、總和生育率等參數。
利用“逆存留法”要求年齡結構資料準確,同時所使用的死亡率資料也必須準確。但在實踐中,由於年齡數據的缺陷和不易準確估計嬰幼兒死亡率,因而運用“逆存留法”常常難以取得滿意的結果。
2010年數據
2010年人口普查長表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總和生育率為1.18110,其中“城市”為0.88210,“鎮”為1.15340,“鄉村”為1.43755。
全國總和生育率倒數前五名分別是北京0.70670、上海0.73665、遼寧0.74090、黑龍江0.75140、吉林0.76000。生育率最高的前五名是廣西1.78975、貴州1.74785、新疆1.52885、海 南 1.51265、安 徽1.48155。
與世界其他國家對比
2010年的《世界人口數據表》
顯示:2010年全球平均每個婦女生2.5個孩子,發達國家為1.7個,欠發達國家為2.7個,最不發達國家為4.5個,而扣除中國后的欠發達國家為3.1個。中國的總和生育率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而且比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還要低許多。
2020年數據
2020年中國出生人口為1200萬人,中國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