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地稅局
台州市地稅局
職能(二)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有關要求,編製年度地方稅收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六)對下屬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等垂直管理工作。
目錄
職能
(二)負責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根據有關要求,編製年度地方稅收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有關規費、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制定相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四)組織實施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學、嚴密、高效的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征管體系,制定
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的具體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辦理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減免等具體事項。
(五)負責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稅收有關規費(基金)徵收稽查的實施意見和辦法,監督檢查各級地稅部門依法稽查,組織協調全市地稅大要案的查處。
(六)對下屬地方稅務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等垂直管理工作。
(七)負責地方稅收系統的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設。
(八)組織開展稅收宣傳和政策理論研究;開展地方稅政工作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九)承辦省地方稅務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