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界限
組織界限
組織界限,是指將組織與環境區別開來的人為設置的尺度。組織作為由人組成的社會群體,需要依賴組織界限維持組織的穩定性和組織成員的認同;組織在環境中活動,必須通過組織界限選擇自己的活動領域和劃定自己的活動範圍。組織界限是在組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社會組織作為開放的系統,其界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開放的、可滲透的。
社會組織作為開放的系統,它的界限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開放的、可滲透的。組織不可能對所有可能的環境都做出反應,組織界限最重要的功能是,保證組織對環境有選擇的開放,與環境進行有限的能量、材料、信息的交換,使組織在環境系統中發揮特定的動能。組織界限無論對組織接受投入、輸出還是產出來說,都起著一種類似於過濾和篩選的作用。通過組織界限,組織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有選擇地輸入能量、材料和信息,以便組織有效地加以處理。通過組織界限,組織向環境輸送特定的產出,例如企業組織特定的產品和質量檢驗標準。組織與環境之間的交換過程需受組織界限的限定。組織界限的另一個功能,是保證組織一定的自主性和獨立性,使組織在一定的活動範圍內不受環境的干擾。在組織界限之內,組織擁有決定內部事務的自主權。組織界限的過濾和篩選作用,對於組織有效地完成它的目標及其他的交換職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組織界限一般是規格化、標準化的。
組織界限的狀況反映了一個社會組織的開放或封閉程度。組織界限的滲透性強,表明它的開放程度相對大,同環境的相互作用的頻率相對高,反之則低。組織界限一般不是實體性的,是以組織規則和章程的形式,通過組織的社會活動和成員的心理活動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