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覺剝奪性弱視

形覺剝奪性弱視

形覺剝奪性弱視是由於屈光介質混濁、上瞼下垂等形覺剝奪因素導致視網膜物象模糊而產生的弱視。可為單眼或雙眼。小於30周胎齡出生體重小於1500克的早產兒與不明原因的視覺或神經系統的發育延緩者是弱視的高危人群。形覺剝奪性弱視的發病機制是剝奪了黃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使得處於發育階段的黃斑由於生理性視刺激不足,造成發育不良或停滯。而單眼形覺剝奪性弱視的發病機制既有形覺剝奪因素又有雙眼異常相互作用,是雙重因素共同造成的。形覺剝奪性弱視的常見病因有先天性或嬰幼兒性白內障、角膜混濁、完全性上瞼下垂、玻璃體病變或眼內炎等。遮蓋性弱視也是形覺剝奪性弱視之一。形覺剝奪性弱視去除形覺剝奪因素后其矯正視力仍然嚴重低下,雙眼形覺剝奪性弱視者常伴有鐘擺型眼球震顫,大部分患者為遊走性周邊注視。單眼性弱視可繼發知覺性斜視。形覺剝奪性弱視的治療方法要早期解除形覺剝奪因素,進行光學矯正,同時單眼弱視者要施行遮蓋治療。形覺剝奪性弱視的治療效果與其它類型弱視相比較預后最不理想。單眼弱視者可繼發知覺性內斜視或外斜視。

就診科室


● 眼科

病因


● 形覺剝奪性弱視的主要原因如下:
● 眼屈光介質混濁:先天性或嬰幼兒性白內障、先天性角膜混濁或玻璃體積血或眼內炎等。
● 先天性上瞼下垂。
● 醫源性眼瞼縫合或單眼長時間遮蓋。

癥狀


● 患兒偏向用好眼注視目標,伴有歪頭視物。
● 遮蓋一眼後患兒有極力反抗或不耐煩表現,甚至出現行動不能。

檢查


● 形覺剝奪性弱視的確診需要進行注視性質與視力檢查、睫狀肌麻痹下視網膜檢影與主角驗光、眼位與眼球運動、瞳孔檢查、雙眼視功能與眼部檢查。
● 注視性質與視力檢查
● ● 應用投射鏡檢查單眼注視性質。可用交替遮蓋患兒一眼,觀察其反應,如極力不耐煩或反抗則對側眼視力低下。再檢查雙眼注視能力,交替遮蓋雙眼,同時觀察另一眼是否移動,若患兒偏向用一眼注視或根本是單眼注視者,則高度懷疑患兒為弱視。2歲以後兒童可以識別E視力表,用單個視標與行列視標分別檢查。
● 眼部檢查
● ● 外眼檢查有無上瞼下垂,眼前節檢查排除眼屈光介質有無混濁以及瞳孔殘膜,眼後段檢查有無玻璃體混濁,眼底有無病變等。
● 睫狀肌麻痹下視網膜檢影與主覺驗光
● ● 所有兒童初次驗光均應在睫狀肌麻痹下進行,6歲以下兒童初次驗光應使用強效睫狀肌麻痹劑。
● 眼位、眼球運動、瞳孔檢查與雙眼視功能
● ● 檢查眼位與眼球運動判斷是否有斜視。瞳孔反應檢查RAPD是否陽性以排除單眼視路疾病。利用Worth 4點燈或Bagolini線狀鏡檢測同時視功能,同視機與立體視覺圖分別測定融合範圍與立體視銳度。

診斷


● 醫生根據病史、典型的臨床表現以及眼科檢查診斷本病。
● 患兒有先天性或嬰幼兒性白內障、角膜混濁、完全性上瞼下垂、玻璃體病變或眼內炎等病史。
● 遮蓋一眼後患兒有極力反抗或不耐煩表現,甚至出現行動不能,甚至行動能力受困,伴有歪頭視物等病史。
● 眼部檢查發現有上瞼下垂、眼屈光介質混濁或玻璃體混濁等病變。
● 形覺剝奪因素消除后,其最佳矯正視力低於相應年齡的視力或兩眼相差2行以上。
● 不合併除了形覺剝奪因素外的其他眼部器質性病變或視路疾病。

鑒別診斷


● 形覺剝奪性弱視需要與體征不明顯的其他眼部疾病進行鑒別。
● 視路疾病:表現為患眼視力突然減退,瞳孔RAPD陽性。經詳細的眼科檢查都能發眼底或視路上出現器質性病變,如視神經炎的視野檢查結果可表現中心、旁中心及啞鈴狀暗點,影像學可發現視神經增粗。
● 癔症性弱視:患者有精神刺激史,視力驟降,眼部未發現有形覺剝奪因素,視野檢查結果為向心性縮小,瞳孔RAPD陰性。
● 屈光參差性弱視:屈光參差性弱視表現為雙眼遠視度數相差≥+1.50D(150度)、散光度數相差≥1.00DC(100度)者,雙眼矯正視力相差兩行以上,往往伴有單眼抑制。眼部未發現有形覺剝奪因素。

治療


● 形覺剝奪性弱視經手術治療消除形覺剝奪因素后,準確矯正屈光不正。
● 單眼形覺剝奪性弱視用不透明的粘貼性眼罩直接黏在好眼周圍皮膚,重度弱視者每天遮蓋6小時,中度弱視每天遮蓋好眼2小時。

危害


● 形覺剝奪性弱視造成視力下降。
● 單眼形覺剝奪性弱視造成立體盲,不能勝任某些職業與工種。

預后


● 形覺剝奪性弱視預后不如其他類型弱視。

預防


● 屈光介質混濁與上瞼下垂等是常見的弱視病因,早期治療可以預防弱視。
● 兒童早期弱視篩查是預防弱視的重要舉措。
● 因早產、發育遲緩等因素會增加兒童發生弱視的機會,提倡優生優育可以預防弱視。
● 醫源性眼瞼縫合與單眼遮蓋也是發生形覺剝奪性弱視的原因之一,應慎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