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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任期
指擔任職務的法定期限。在任用期間,在崗者享受相應的崗位或職務待遇,任職期滿如果沒有能夠連選連任,則改為新的工作待遇或按有關規定辦理離退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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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解釋
引證解釋
指擔任職務的法定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
第六十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后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任期
拼音
rèn qī
釋義
任職的期限
注音
ㄖㄣˋ ㄑ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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