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渠道多樣化

融資渠道多樣化

融資渠道多樣化是指企業獲得資金的途徑可以有不同的便捷的選擇。資金是企業的“血液”。任何一個企業的創立、生存、發展、成熟,都要以投入、保持和再投入、再保持一定數量的資金為前提,融資過程貫穿在整個企業運行、發展中。企業要發展,除了通過自身積累外,藉助金融市場進行外部中小企業融資是必經之路。

多樣化的障礙


實現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多樣化,必須同時具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和寬鬆的融資環境。而現實問題是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比較單一,無法實現多樣化,融資環境也不利於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一)中小企業融資方式障礙
由於我國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明顯滯後於經濟發展實際,有些金融觀念更是停留在計劃經濟年代,人為地限制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拓寬。
在現有直接融資方式中,只有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企業投資公司投資或借款、母公司投資或借款、企業向股東個人借款、實物租賃等形式是被現行法律法規認可的。企業間資金拆借不受現行法律法規所保護,企業內部職工集資、民間集資目前一律被界定為亂集資,這兩項屬於現有金融管理政策上所指的亂辦金融業務、亂集資。至於中小企業通過“地下錢莊”或民間抬會進行集資、籌措資金方式,更是現有金融管理政策的禁區,屬於非法設立金融機構。
間接融資方式中,只有金融機構貸款、金融租賃機構的融資租賃是合法的。中小企業試圖通過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籌措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只是可望不可及,嚴格的管理制度相對中小企業現有的資產規模和贏利能力來說,遠水解不了近渴。
對眾多的中小企業來說,能滿足需求的資金供給方式上比較單一,融資渠道狹窄是融資難的主要問題。
(二)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障礙
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問題直接受制於整個社會經濟環境和企業自身素質,涉及政府部門、銀行、相關企業和社會中介機構等。中小企業融資環境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四方面。
1.中小企業自身障礙
表現為企業由於經營情況、資金實力、管理能力等方面問題造成資信程度低。中小企業經營規模一般不大,經營時間短,經營的連續性不強,經營業績不穩定,自有資金較少,技術水平落後,產品檔次低,市場份額小,抵禦風險能力差等等,這些都決定了中小企業經營的高風險性。中小企業的資金、技術、人才、信息、銷售渠道和網路,無法與大企業抗衡,獲得政府實質性支持的可能性也不大。中小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水平低下,財務報告制度落後,信息不透明,缺乏審計部門確認的財務報表和良好的經營業績,在財務核算方面隨意性大、水分高,企業資信普遍較低,在注重自身信用培育、提供充分信息方面存在缺陷。同時,中小企業缺乏貸款抵押物品或擔保單位。由於多數中小企業都是小規模經營,投入資金少並主要用於購置生產設備和原輔材料,其土地、廠房大多採用租賃形式,可用作銀行貸款抵押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設備和存貨,即使銀行願意接受,折扣率也較低。另外由於現有的貸款擔保機構少、創建和開展業務時間短,其作用尚不明顯,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擔保主要依靠關聯企業互保形式。
2.銀行方面的障礙
表現為現有金融體系、信貸管理方式、金融服務手段不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首先是缺乏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國有商業銀行的服務對象定位於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千方百計與國有商業銀行爭奪有限的信貸市場。農村信用社受自身體制影響和歷史包袱影響,存貸比例高,不良貸款比例高,在增加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中,難有進一步的作為。其次,現行信貸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不利於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表現在:一是商業銀行加強風險管理以後,經營管理重點轉移到了大城市、大企業、大項目,在信貸管理中推行的授權授信制度主要是針對國有大中型企業而制定的,不適合小企業。二是商業銀行為了保證經營管理重點的轉移,上收貸款審批權,基層金融機構失去了加大中小企業信貸投入的主動權。三是商業銀行為了強化風險管理,加強了信貸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在這種管理體制下,基層金融機構及其信貸人員能不貸盡量不貸,有風險堅決不貸,受此影響最直接、最深刻的必然是中小企業。
3.社會服務機構障礙
表現為社會服務機構功能不健全、服務不規範。目前,我國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還不健全,造成了中小企業擔保難、抵押難。企業要辦理一筆財產抵押,需辦理財產評估、登記、保險、公證等複雜的手續,涉及許多職能部門,並要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資料。政府有關部門對中小企業辦理抵(質)押登記、辦理貸款抵押物評估有關手續,收費標準高,重複收費,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如房地產抵押評估部門在為企業貸款辦理房地產抵押評估時要收費,而且每辦一筆貸款都要評估、要交費。中小企業由於經營靈活,資金周轉較快,一般需要一到兩個月期的流動資金貸款。短期限的貸款要支付高昂的抵押登記費,勢必大大增加貸款成本,一些中小企業往往因此而放棄貸款,轉而尋求更具靈活性和快捷性的民間借貸。
4.政府方面的障礙
表現為政府部門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重大輕小、重管理輕服務等問題。首先表現在平均稅負不公上。對大中企業,地方政府往往關注較多、扶持較多,除了稅收可優惠、或緩繳、或減免,每年還有各種專項基金可補貼,這是小企業所沒有的。從而在現實上造成了小企業的經營負擔平均要重於大中企業,延緩了小企業進行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直接影響到小企業的內源融資來源。其次表現在政府部門為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經濟運行環境方面有缺陷。政府部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不夠、提供輔導不夠,如在為中小企業建立擔保機構、解決擔保難問題方面缺乏有效措施,有些政府部門有能力每年一次性地給予企業大量補貼資金,但不願為貸款擔保機構充實擔保基金或風險基金,使擔保機構無法擴大為中小企業提供經濟擔保的能力。

多樣化的對策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抓緊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將《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規定具體化,儘快出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工作暫行辦法,完善擔保體系,加大扶持力度,提升中小企業的地位,提高擔保機構的工作效率,使中小企業的多樣化融資渠道有法可依。2012年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這為全國金融改革,特別是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2.完善政府直接支持體系。我國政府的直接支持體系主要由財政支持政策、稅收支持政策、產業支持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組成。目前,我國已出台了支持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六條金融措施和三項財稅政策,以改善中小微型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及減輕中小微型企業稅收負擔。政府應成立專業保險機構,即組建中小企業融資保險公司,把保險機制引入中小企業融資。保險機制的模式主要有:貸款抵押物保險模式貸款信用保險模式、擔保機構保險模式、租賃信用保險模式、貿易信用保險模式等。
3.建立多元化、多層次資本市場,使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優勢得以實現。對中小企業債券資金的使用期限和上市交易限制進行改革,降低門檻。中小企業創業板市場的建設可以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平台並為原始投資者提供退出渠道。2012年5月,深交所開通了中小企業板塊,一批符合條件的成長型中小企業已獲得上市融資機會,為中小企業迅速壯大提供了直接融資來源。
(二)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1.出台適應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制度。在信貸方面,現有的信用評價制度已不適用於中小企業,因此,應修改現有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方法,加入與企業信用高度相關的中小企業個人信用信息。
2.規範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管。在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公司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有的擔保公司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因此,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擔保機構的監督,規範信用擔保體系。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建設
1.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建設。一是提高企業的信用水平。中小企業要增強信用意識,建立良好的還貸信譽,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恪守“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信用準則。二是提高企業信用管理水平。中小企業要設立信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和監督本企業各部門、企業員工以及與企業有業務往來企業的信用狀況。在經濟業務交易的整個過程都要貫徹信用管理的規則,提高各個部門和每一位員工的信用水平,進而提升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
2.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當前,我國社會信用制度還不完善,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尚處於建設階段,國家法律政策支持體系也在完善過程中,良好的外部融資環境正在構建中,所以我國中小企業應加強與銀行的聯繫,讓銀行委派相關人員進入中小企業監督層,例如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直接從內部監督企業的經營和管理活動。中小企業和銀行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不僅有助於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有助於形成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四)多樣化融資渠道的選擇
1.發展供應鏈融資。供應鏈融資是指銀行通過審查整條供應鏈,基於對供應鏈管理程度和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的掌握,對其核心企業和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靈活運用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一種融資模式。由於供應鏈中除核心企業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業,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供應鏈融資就是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
供應鏈融資這種新的融資方式,有其特有的優勢,主要表現在抓住大型優質企業穩定的供應鏈,圍繞供應鏈上下游經營規範、資信良好、有穩定銷售渠道和回款資金來源的企業進行產品設計,以大型核心企業為中心,選擇資質良好的上下游企業作為商業銀行的融資對象。這種業務既突破了商業銀行傳統的評級授信要求,也無須另行提供抵押質押擔保,切實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為中小企業融資開闢了新的途徑。
2.發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租賃亦稱金融租賃,是企業需用某種設備而又缺少資金時,租賃機構不是直接向其提供資金,而是根據用戶需要,購進或租進所需設備,然後出租給承租單位並收取租金。這對於投入資本有限的中小企業來說,不需要一次投入全部資金即可獲得先進的技術設備,租金可以以該設備使用中流入的經濟所得支付;相對於資金借貸來說,租賃機構不需擔心資金挪作他用,並可保證定期獲取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