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位裝卸能力

泊位裝卸能力

泊位裝卸能力又叫泊位通過能力,是指在一定日曆期(通常取日曆期為一年)內泊位可裝卸船舶貨物的最大數量。決定於泊位的船舶裝卸效率、泊位利用率和在日曆期內泊位的可營運時間,是確定港口通過能力的重要基礎。

簡介


計算泊位裝卸能力是在單一貨種、單一船型的情況下進行的。而在港口實際生產中,一個泊位往往不是單一船型、單一貨種,而是貨種多樣,船型一樣;或貨種單一,船型多樣;或者是貨種和船型都不一樣;或者既有進口又有出口。當進出口裝卸船的裝卸效率不一樣時,泊位裝卸能力應先按單一貨種、單一船型,進口和出口分別計算,然後再按以下公式計算泊位的多種貨種、多種船型的綜合通過能力。

泊位裝卸能力計算


公式

泊位裝卸能力用裝卸船舶噸數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P=P×K
式中:P——以裝卸船舶噸數表示的泊位營運裝卸能力(噸);
P——以裝卸船舶噸數表示的泊位理論裝卸能力(噸);
K——合理泊位利用率。
P=N
船——每艘船平均在港裝卸貨物噸數;
N——全年所能裝卸船舶艘數(艘),按下式計算:
N=T/(t+t)
其中:T——泊位年工作天數,指泊位全年可用以停船舶的天數,它等於年日曆天數減去非工作天數;
t——船舶讓檔時間(天),指一條船離開泊位后,下一條船開始靠泊以前,因技術原因必須的間隔時間;
t——船舶佔用泊位時間(天),指船舶開始靠碼頭到船舶離開碼頭的延續時間,按下式計算:
t=t+t+t+t+t+t+t
式中:t——船舶離靠碼頭時間(天);
t——平均每艘船舶佔用泊位進行準備和結束作業時間(天);
t——平均每艘船舶所需的輔助作業時間(天)。如在碼頭進行聯檢、熏艙、洗刷艙及停止裝卸以補給船用燃料、物料等時間;
t——平均每艘船舶在裝卸過程中的技術中斷時間(天)。如船舶調檔時間、移機時間等;
t——平均每艘船舶在泊位停靠期問所發生的非生產性停泊時間(天);
t——平均每艘船舶在泊位停靠期間由於氣象原因而中斷裝卸及進行其他作業的時間(天);
t——平均每艘船舶在港裝卸時間(天)。可按下式計算:
t=船/P
式中:P——船天效率(噸/晝夜),指每晝夜實際可裝卸的貨物噸數。按下式計算:
P=P×t
式中:t——晝夜最大裝卸小時數,指每晝夜泊位最大可能的裝卸工作小時,即從晝夜24小時中扣除因工人吃飯及交接班等無法避免的裝卸中斷時間;
P——船時效率(噸/時),指在實際裝卸時間內平均每艘船每小時可以裝卸的貨物噸數。
P
式中:P——泊位綜合通過能力;
α——各不同船型或不同貨種占泊位裝卸作業總量的比重;
P——與α對應的泊位理論通過能力。

算例

算例解析
算例解析
【例】某雜貨泊位,接卸l萬噸級雜貨船,已知該泊位裝卸鋼材的效率為1800噸/天,裝卸木材的效率為1000噸/天,船舶靠離碼頭時間1小時,準備與結束作業時間1小時,輔助作業時間5小時,技術中斷時間2小時,非生產性停泊時間0.5小時,氣象原因造成的停泊時間0.5小時,船舶讓檔時間2小時,泊位年工作天數320天,如果鋼材和木材通過該泊位裝卸的比重為3:7,試求該泊位的綜合理論裝卸能力。解析結果見右圖。

泊位裝卸能力的換算


前述公式計算出來的泊位裝卸能力是泊位裝卸船舶的能力。把它換算成裝卸自然噸要經過兩次變換。
第一次是將其換算為可以完成的吞吐量的數量,即從船舶的噸位中減去裝卸港內運輸船舶的數量。同時將在碼頭進行水水直接換裝的噸數計算為兩個吞吐量,即:
P=P(1-K+K)
式中:P——泊位能承擔的吞吐量;
K——駁運係數,即按庫(場)↔駁方案裝卸的貨物數量占船舶裝卸噸數(含駁船裝,卸噸數)的比重;
K——水水直接換裝係數,即在碼頭上進行水水直接換裝的貨物數量占船舶裝卸噸數(含駁船裝卸噸數)的比重。
第二次變換是將吞吐量換算為裝卸自然噸,即扣除水水中轉每自然噸多計算的一個吞吐量,其公式是:
P=P×(1-K÷2)
式中:P——泊位能承擔的裝卸自然噸;
K——水(水中轉係數,指水水中轉的吞吐量在吞吐量中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