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軍司馬
行軍司馬
徠官名。北周起至隋唐,行軍統帥幕府中設有行軍司馬一職。唐代在節度使下亦設立行軍司馬,主兵修甲,協理軍務。
徠北周時設立行軍司馬一職,為行軍統帥(行軍元帥、行軍總管)的主要佐屬之一,參與謀議,協統戎務。
隋、唐沿置,多由中央任命文士出任。為行軍統帥的左膀右臂,兵不滿五千者則省置。
唐朝中後期,原先臨時性差遣性質的行軍統帥制度,逐漸演變為固定常設性質的節鎮制度,在節度使下也設立了行軍司馬一職,作為節度使府的主要參佐之一。
唐文宗開成四年(839年),暫時裁撤,晚唐復置。
行軍司馬事繁任重,“弼戎政,掌武事。居常習搜狩之禮,有役申戰陣之法。凡軍之攻,戰之備,列於器械者,辨其賢良。凡軍之材,食之用,頒於卒乘者,均其賜予。合其軍書契之要,比其軍符籍之伍,賞罰得議,號令得聞,三軍以之,聲氣行之哉。雖主武,蓋文之職也”。既協理軍政戎務,練甲兵,修軍備,預軍機,掌軍法,也掌管軍資糧餉的分配。而唐朝後期,由於節度使的職權擴大,總攬轄區內的軍民財政,作為重要佐屬的行軍司馬,其職權也涉及到地方行政管理。
行軍司馬本屬幕職,無品級,多以文士出任(如韓愈),掛御史台御史和尚書省郎官銜,后又擴展到中書、門下兩省供奉官、秘書監、大理寺少卿等。其選任,或由節帥辟用,事後報朝廷批准,或由朝廷直接授任,以前者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