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人口論
適度人口論
探討一個國家在現有的資源、科學技術水平下最適宜的人口規模的學說。有時稱為“適中人口論”、“時中人口論”或“最優人口論”。它最初探討最適宜的人口數量,后擴展到探討最適當的人口密度和人口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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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人口思想起源很早。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和中國春秋時代孔子的論著中都有這方面思想的萌芽。但作為一種獨立的人口理論,正式形成於20世紀初期,即自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時代。當時由於資本主義國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長率趨於下降,擔心未來勞動力和兵源不足,一些人口學者感到,“人口不足”和“人口過剩”都不是理想的人口狀態,因而尋求“適度人口”。
“適度人口”理論的奠基者是英國經濟學家E.坎南。1888年,他在《初等政治經濟學》中認為“適度人口”是處於“最大收益點”的人口規模。最初確定“適度人口”概念的人是瑞典經濟學家K.維克塞爾。他在《論適度人口》中認為,任何一個國家都應當有其適度的人口規模、合適的人口密度,絕不能使人口規模超過該國的農業資源及它所能提供食物的綜合能力。一國的人口增長應與它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相適應。他強調指出,一國最適度的人口應當是它的工農業潛力所許可的、最大生產率所能容納的人口。
後來,西方人口學家逐步地發展了這一理論。坎南的學生 H.道爾頓曾提出過一個計算人口失調程度(M)的公式
式中A為實際人口;O為適度人口。他對人口失調程度的計算是以適度人口規模為標準的。坎南和道爾頓都忽視了技術進步和社會進步等條件,只限於“靜態適度人口”的分析。雖然他們承認“最大收益點”和適度人口規模是隨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而不斷變化的,但沒有能夠作進一步的闡述。
美國人口學家A.M.桑德斯於1922年發展了坎南的觀點,他在《人口問題》中更具體地表述了“適度人口”,認為人口的適度規模是在既定的自然環境、已經採用的技術水平、民眾的風俗習慣和其他各種有關因素髮生作用的條件下,一國能夠“提供按人均的最大收益”的人口數量。后又提出“適度的人口密度”,即在資源既定的條件下能使居民獲得最高生活水平的人口密度。
20世紀20~30年代,適度人口論得到西方許多人口學者的贊同。1927年在日內瓦召開的第一次國際人口學會議和1937年的巴黎國際人口學會議上,適度人口論佔據了支配地位。法國人口學家A.蘭德里曾宣稱,“適度人口”是“能保人種的最大幸福的人口”。美國人口學者、社會學家W.S.湯普森則強調非經濟因素對人口發展的影響,還強調人口數量多寡和福利增減的關係。人口學者J.費倫奇認為,“適度人口”是在一定科學技術水平下,按人口平均能使每個人獲得最高收入的人口規模。他還主張用優生學的辦法來調節人口素質,從而提出了人口“適度質量”的問題。此後還有人提出“適度人口增長率”的概念,即相對於經濟增長率而言對社會發展最有益的人口增長率。
西方人口學者對“適度人口”的研究是從靜態分析開始的,即假設在生產技術、物質資源、產品分配、年齡結構、工作時日等條件不變,並且社會實現充分就業,沒有國際貿易和移民的情況下,考察人口數量規模與社會收益量或者社會福利的相互關係。早期的人口適度論者著重進行這種靜態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西方人口學者們轉向“適度人口”的動態分析,即在假設某些條件發生變動的情況下,對最適宜的人口規模進行考察。“動態適度人口”研究在生產技術等條件發生變動的情況下人口增長率同經濟增長或社會福利增長的關係。
20世紀70年代經濟“適度增長”理論在西方盛行后,適度人口論再次風行起來。法國人口學家A.索維被認為是現代適度人口論的主要代表人物。在《人口通論》中,他把"適度人口"的概念擴展到非經濟領域,並聲稱“適度人口”只是一種類似數學中“虛數”的“使用方便的概念”,“適度人口也就是一個以最令人滿意的方式達到某項特定目標的人口”。他把如下 9個方面列為可能的“特定目標”:個人福利、增加財富、就業、實力、健康長壽、文化知識、福利總和、壽命總和和居民人數。在這些目標中,他認為最重要的是對個人福利的考慮,因而主張著重考察和研究“經濟適度人口”,即在最有利的條件下達到最高生活水平,按人均最高產量和收入的人口,也就是獲得最大經濟福利的人口。
索維還提出了“實力適度人口”,即一國達到最大實力時的人口的思想。他指出,一國的實力是伴隨著生產能力和生活水平而變化的,實力目標和經濟目標是一致的;但是該國政府為達到一定的政治和軍事目的,往往要努力增加人口數量,所以“實力適度人口”永遠高於“經濟適度人口”。適度人口難於精確計算,也不可能實現。以美國的里賓斯坦為代表的一些人口學者多次對適度人口的精確計算作了嘗試,但他們都以失敗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