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省質監局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全市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市質監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科、計劃財務科、質量科、監督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食品科、認證監管科、人事科。另外,設有直屬機關黨委和紀檢組(監察室)。市質監局有4個下屬事業單位,分別為:市質監稽查支隊、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中心、國家鎢與稀土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市1個行政區、2個管轄區、2個縣級市、15個縣分別設有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制定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監督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管理和實施質量監督工作;對產品質量和市場商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鑒定;組織協調全市“打假”工作,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三)管理全市質量工作;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制定提高我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四)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工作制度;協調與監督實行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監督管理;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五)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管理地方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發布;組織制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管理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備案;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建立市級最高計量標準,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量值傳遞,負責計量檢定測試的授權和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廠內運輸車輛、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制訂製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構、廠內運輸車輛、架空索道、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八)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幹部人事和財務工作;管理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全省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九)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監察工作。
(十)承辦省質監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李安運: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科、計財科。
陳曉春:黨組成員、調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食品科、計量科和質檢中心。
孫仙源:黨組副書記;協助局長分管質量科、認證監管科。
熊小青: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監督科、稽查支隊、機關後勤服務中心,抓人才公寓基建工作。
王兆友: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特種設備科、人事科日常工作和特檢中心。
朱冬蘭: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辦公室、標準化科,協助黨組書記抓機關黨委和精神文明建設、群團工作。
楊曉華:黨組成員,兼任機關黨委書記。
塗梁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 平: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和分管副局長抓人才公寓基建工作。
朱日霖:副調研員;兼任贛州開發區分局局長。
劉 平: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和分管副局長抓辦公室工作。
謝才能:副調研員,兼任質量科、認證監管科長;協助局長和黨組副書記抓質量、認證監管工作。
田燕生:副調研員,兼任辦公室主任;協助局長和紀檢組長抓辦公室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計財科日常工作。
馬 瑛:副調研員,兼任稽查支隊支隊長;協助局長分管法規科工作。

機構設置


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系正縣級的省質監局直屬機構,內設辦公室、人事科、法規科、計財科、質量科、監督科、食品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特種設備科等10個職能科室和監察室、機關黨委、標準情報所、國家鎢與稀土檢驗中心籌備辦,下屬4個事業單位:贛州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中心、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測中心、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支隊、贛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垂管18個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質監分局,共有幹部職工780多人。
辦公室——負責全市性會議的組織;制訂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局政務組織協調,起草局綜合性文件及重要報告;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政務信息、調研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的措施;負責撰寫年鑒及簡報的編輯發行工作。
人事科——擬訂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管理的日常工作;對全市質量技術監督隊伍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負責表彰獎勵工作。
法規宣教科——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草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法規、規章;指導全市行政執法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宣傳報導,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執法人員考試、考核和培訓教育工作。
計劃科技財務科——編製和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的規劃、計劃;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財務、基建技術改造信息和統計工作;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的國有資產、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質量技術監督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
質量科——對全市質量工作進行宏觀指導;組織實施國家、省政府和市政府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總結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管理全省質量認證與認可工作;研究制定並貫徹實施認證工作制度;負責認證諮詢機構備案管理和內審員培訓註冊管理工作;管理校準實驗室和檢測實驗室評審和認可工作,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審查認可,規範和監督社會質量檢驗中介機構。
監督科——組織查處生產、流通領域中產品質量、標準違法行為和流通領域中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組織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質量違法行為;承擔全市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局案件審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定質檢機構(包括授權機構)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規劃布點。
食品科——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標準化科——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檢查標準實施工作;負責地方標準的計劃、審批、編號和發布;管理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和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的登記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工作;協調全市各行業、專業的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全市農業標準化以及新產品、引進技術和設備的標準化審查工作。
計量科——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和管理全省量值傳遞,組織制訂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管理市級最高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全省計量器具,負責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計量技術機構(授權計量技術機構)的管理,規範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組織對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
特種設備科——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運輸車輛、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和安全認證工作;制定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管理有關檢測機構、檢測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並對其資格進行考核發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