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工業化國家

新興工業化國家

徠新興工業化國家(英語:New Industrialization Country,縮寫NIC、NICs)是指經濟發展程度介於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之間,又稱“新興工業化國家”、“半工業化國家”,這一定名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期的《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報告書》里提出的。總的說來所謂新興工業化國家是指具有一定資本主義基礎的發展中國家在較短的歷史時期內克服了社會經濟的落後性並在工業化進程中一定程度上接近於發達國家水平的國家和地區。當時的新興工業化國家如韓國,新加坡現都已被聯合國歸為發達國家,而當前的新興工業化國家是指20世紀90年代湧現出的發展中經濟體,例如亞洲的中國、印度、伊朗、泰國和馬來西亞;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和巴西;歐洲的俄羅斯等。

經濟特徵


第一,20多年來,經濟增長率保持較高水平,20世紀70年代超過日本5%的增長率;
第二,20世紀80年代以來,經濟結構特別是工農業結構變化顯著,工業比重超過農業;
新興工業化國家
新興工業化國家
第三,在出口總額中製成品的比重增加,擺脫了一半發展中國家依靠初級產品的局面。但和發達國家的經濟關係仍不平等,許多生產需要的中間產品和機械設備還掌握在發達國家手中,在一些製成品生產上,只是發達國家的裝配加工工廠。由於引進大量外國資本,負有巨額外債,還本付息的數額很大。當然,上述特徵也只是反映了新興工業化國家,隨著經濟結構的整形,迅速妥善的處理好經濟內部的各種關係,使之走向無外債或外債率較低的健康的軌道。比如“亞洲四小龍發展模式”,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

發展模式


一類國家和地區包括新加坡,韓國,香港及台灣。即亞洲的“四小龍”。這個國家和地區在以國內生產取代非耐久性消費產品及投入進口的第一次進口替代完成後,都採用對內外銷售提供相同誘因的外向發展戰略。即“出口導向型發展模式”。
二類國家包括阿根廷、巴西及墨西哥等國。這些國家在第一次進口替代完成後,都採用對內外銷售提供相同誘因的外向發展戰略。即“出口導向型發展模式”。
三類國家包括以色列及南斯拉夫等國。這類國家開始出口擴張的時間雖然很早,但以後擴張的趨勢有所緩慢。即“出口擴張型發展模式”。
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
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
四類國家包括智利及烏拉圭等國。這類國家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前一直都採取國內導向發展戰略,即“國內導向型發展模式”。
“出口導向型”國家為其出口的國內投入建立的一個自由貿易制度。另外還提供一些額外的補貼,但各業間的出口又因差距不大,製造部門的出口與進口替代享受的待遇相同。同時,初級生產活動所收的歧視很少,誘因的給予大致上都是自動式的;匯率切合實際;又因制度也一直很穩定。早期採用國外導向政策的經驗說明:“出口導向型”的國家在1960年~1966年期間的製造業產品出口增長率超過其他三種類型的國家,同時出口占製造業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出口導向型”國家在1966~1977年期間的出口表現是最好的,這一期間是他們加強擴張 出口的時期。1960年~1966年期間及1966~1977年期間,隨著初級產品出口的增長,“出口導向型”國家製造業產品出口增加也很快超越了其他國家。 “替代進口型”國家與“出口導向型”國家有兩點差別:其一,“替代進口型”國家是在進行第二次進口替代后才開始努力擴張的;其二,除少數特別例外,“替代進口型”國家的出口生產只是當國內某些產品供應不足或有時採用進口投入,以補償出口商德的最後成本偏高及繼續進口保護對匯率的影響,這裡值得注意的事。“替代進口型”國家補貼非傳統出口產品,出口補貼雖然減少了出口所受得歧視,但並沒有解除這種歧視;在傳統初級產品方面,出口所受到的歧視仍然是十分明顯。“替代進口型“國家,採用爬行盯住匯雖然提供了誘因制度相當大的穩定性,但各行業間的加值誘因差距仍繼續有很大的變動,同時有些誘因制度措施還受到權橫性決策所控制。在“替代進口型”國家中,在1966~1973年期間製造業出口增長率最高的國家是阿根廷和巴西,這兩個國家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曾建立了大量的出口誘因。結果,在1966~1973年建阿根廷製造業產品的出口比由0.9%增至3.6%,巴西由1.3%增至4.4%。不過,這一比例遠低於“出口導向型國家“。在1973年,韓國製造業產品的出口比為40.5%,新加坡為42.6%,台灣為42.9%。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大幅擴大實施出口擴張措施后,墨西哥製造產品出口比例從3.9%增至4.4%;墨西哥雖然在地理上有接近美國之利,但除在邊境上設有自由貿易區外,在1971年初以前都沒有提供出口誘因。
由於繼續其歧視傳統初級產品出口,所以這三個拉丁美洲國家所有初級產品佔世界市場比例市場減少了。但其中阿根廷、巴西兩國的非傳統初級產品出口,在受益於出口補貼的情況下仍繼續增加,使得1966年後的初級產品增長率提高。
在“出口擴張型發展模式中“,由於以色列及南斯拉夫早期努力擴張的結果,其1966年製造業的出口比例高於“替代進口型”國家,但低於“出口導向型”國家。不過,以後由於擴張出口的努力減緩,製造業出口比例則遞減,南斯拉夫至從13.8%增至16.9%。同一時期,以色列每增加一單位製造業產品其出口比例則遞減,南斯拉夫幾乎沒有變動。但以色列的傳統及非傳統初級產品出口因受歧視小,所以有所增加,納斯拉夫澤因初級產品出口受到歧視,只增加幅度小。
“國內導向型”國家在1973年以前都採取國內導向發展戰略,不但嚴重歧視初級產品出口。結果“國內導向型”國家的傳統初級產品出口喪失了在世界市場的佔有率,在非傳統初級產品出口表現上也不好,製造業產品在世界市場佔有率也消失了。在前三種經濟發展模式國家的製造業產品出口合計值中,智利的佔有率由1960年的1.9%降至1966年的1.5%,最後再降至1973年的0.5%;烏拉圭的佔有率則不曾達到過0.5%。

典型模式


四小龍模式

亞洲四小龍的香港
亞洲四小龍的香港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在西方研究第三世界經濟中居主導地位的“發展中地區”具有廣泛參照價值的“樣板”——“巴西模式”在國際上的徜徉及影響要比“四小龍模式“早一些,但20多年發展下來,“四小龍模式“卻顯然要比“巴西模式“強韌而具有持久生命力(這裡需要說明的事,所謂“四小龍模式“只是一個概括性的稱謂,事實上,香港、台灣、新加坡、韓國的發展模式在具有詳細共性的同時,也具有各自不同的特殊性)。
巴西、墨西哥、智利、阿根廷等拉丁美洲國家,可說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一直戰後初期,便已是整個第三世界最近捕或較具現代化發展成分的區域,他們在政治上最先區的主權國家的獨立形式,在經濟上最先建立起資本主義工業化的一定基礎。
亞洲四小龍的韓國
亞洲四小龍的韓國
直至某些中東產油在20世紀70年代暴發之後,除了香港、新加坡、以色列等少數小區域外,這些拉丁美洲國家的平均個人國民生產總值,長期以來都是第三世界或“發展中地區”最高的。正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基礎上,巴西在1964年發生親美右翼軍人政變,此後即以“為了發展”為名而強力鎮壓政治反對派並厲行軍人專制式統治,另一方面巴西的較高速經濟增長及現代化發展。“巴西模式”之命就是由此而來。
亞洲四小龍”由於國家或地區的地域十分狹小,因此,雖然這兩個小國(韓國、新加坡)和兩個地區(台灣、香港)取得舉世矚目的最高經濟增長率和現代化發展速度,但若據此便認為“四小龍模式”對整個第三世界的“法、戰中地區”或“發展中國家”都具有普遍意義的話,那顯然是缺乏科學態度的,最低限度,“四小龍”有其他“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所難以同時擁有的特殊條件:
第一,新加坡和香港根本就是“都市”式社會,農村人口微乎其微,沒有自身管轄範圍內的腹地,因此就不存在將現代化成果由少數重點“擴散”到廣大區域的問題。同時,城市人口因工業化發展而急速提高的人均生產總值及收入,也不會因為有龐大的農村人口而被降低。至於韓國和台灣,社會規模雖然比新加坡和香港大得多,但基本上仍屬於小型國家及地區,台灣早在作為日本殖民地時期,城市化的水平便已為先進工業國家以外的國家所罕見,因而當進一步工業化發展起來后,“擴散”的困難亦比較少。
第二,它們都能夠保持經濟與政治的協調發展。發展經濟學在分析政治與經濟的關係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時提出,政治向量和經濟向量的吻合對基礎的發展起著催化的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言:“國家權力對於發展的反作用可能有三種:它可以沿著同一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發展得比較快;它可以沿著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每個大民族中經過一定的時期就要遭到崩潰;或者是它可以阻礙經濟發展沿著某些方向走,而推動它沿著另一種方向走,這第三種情況歸根到底是歸結為前兩種中的一種。”這種觀察結果也適用於“四小龍模式”。應該承認,“四小龍”(除香港外)加速現代工業化,是在專制政府執政和積極推行國家資本主義政策后才開始的,並取得了最大的效益。專制政權的建立不僅使社會經濟發展速度加快,而且使其具有不可逆轉的性質。而當其工業化發展進入比較穩定的漸進發展時期后,經濟穩定又決定了政治穩定,因此保持專制式國家管理的必要性已經消失。20世紀70年代末,“亞洲四小龍”應時代要求實行社會“松邦”,並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的各種不必要的干預,即開展所謂的政治自由化,國家政權的專制制度也開始向資產階級民主制度演變,進而又維護了較多中產階級的利益,將他們的利益與國家利益聯繫起來,以促進社會經濟的平衡發展。
第三,新加坡和香港早就成為亞洲最具規模的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資金匯聚十分充裕。至於台灣和韓國,從20世紀50年代初韓戰爆發到70年代初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之間接近20年的時間裡,由於對美國在亞洲太平洋地區的政治和軍事戰略具有重要地位,美國曾在這兩個地區大量投入經濟援助,由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南北朝鮮分治到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對韓國的援助積累估計達130億美元之巨,而在1965年美國停止對台灣的經濟援助之前,美援台灣的資金亦有數十億美元。
第四,結合20世紀60、70年代后的國際資本結構的轉移,“四小龍”都日益明確地採取了所謂“出口外向型”的經濟發展基本戰略--新加坡、台灣與韓國在初期曾一度實行“進口替代”發展戰略,但後來都轉向“出口外向型”發展戰略,在這方面,香港可以說是最早的自覺先行者。
徠第五,“亞洲四小龍”的共同之處還有高儲蓄、高投資這樣一種儲蓄與投資結構。1971~1980年韓國的投資率(國內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國內生產總值)為年平均27.5%的高比率,而儲蓄率也是21.6%的高比率。同一時期,台灣的年平均儲蓄率為32.4%,投資率為27.2%,儲蓄率不斷超過投資率,保持了國際收支的順差,因此並沒有面臨外債問題。到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亞洲四小龍”國民儲蓄率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1987年,韓、台、新和香港國民生產總值中國民儲蓄率分別為37%、40%、46.7%和30%。這種高儲蓄率→高投資率→高經濟增長率的良性循環機制,對經濟發展中的負效應起到緩衝作用,不僅使它們逐步解決了資金短缺問題,而且還使它們對外國資金的依賴程度減少,避免了通貨膨脹的威脅。
第六,“四小龍”的社會規模較小,本土內部市場狹窄,將工業生產面向世界市場,憑著機動靈活的國際推銷,結果實現了以工業品出口為主力帶動整個社會高速增長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十分明顯的是,這種“出口外向型發展模式”對人口寵大的大、中型“發展中國家”來說,卻是難以實行的,特別是在國際經濟不景氣、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時候。

巴西模式

巴西
巴西
與“四小龍模式”相比,“巴西模式”是遜色得多。巴西、墨西哥等國在20世紀60年代後期至70年代,雖然也曾取得年平均7%~9%左右的經濟增長率,但卻在沿海少數大城市與內陸腹地之間,以至城市內部不同社會層次之間造成了可稱為斷裂性的發展,貧富懸殊極為嚴重,據兩位法國學者杜蒙(Rene Dumont)與莫坦(Marie Frane Mottin)所著的統計資料,20世紀80年代初,巴西3萬多富豪的收入幾乎等於1000萬巴西最貧窮的人的收入,巴西的貧富差距是法國的21倍,在巴西全國的1.6億人口中,沒有固定收入的“社會邊緣人”竟高達50%;時至如今,“巴西模式”已經成為負面發展大於正面發展的失敗教訓。它對國際資本的過分依賴,綜合國力與國民經濟建設規模之間的關係、國民社會的合理分配、階級緩和與社會平衡、人民的基本權力,尤其是政治民主權力等問題,都是畸形而不健康的,當某些因素導致矛盾失衡點爆發時,便會反過來導致經濟增長率的嚴重衰退及現代化發展的阻滯。
“巴西模式”的主要失誤在於:
(1)巴西在大規模引進外資及向國際金融資本借貸的同時,不能在經濟方面解決對國際資本的過份依賴問題,不能解決在國際分工中建立起獨立自主的經濟體系的問題;在政治方面更不能解決對美國的依附問題,同時,為了創造吸引外資的“穩定”環境,在國內實行軍事專政式的高壓政治,嚴重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力。巴西不僅是第三世界外資最多的國家,同時也是外債最多的國家。
(2)巴西、墨西哥在20世紀80年代開始爆發的崩潰性“外債危機”,一方面反映對國際金融資本過份的依賴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脫離國力條件將國民經濟建設規模搞得過大的問題,用中國的話來說,就在大規模借外債來搞“洋躍進”,以至脫離主客觀的制約性,無法償還債務,外債本息越滾越大,使經濟發展瀕於崩潰。
(3)“巴西模式”在國民收入的合理分配與階級緩和、社會平衡問題方面是徹底失敗了,“四小龍”在這方面雖然也產生不少問題,但相比之下,卻要輕微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