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教育局

棗莊市教育局

棗莊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是市委派出機關,與棗莊市教育局合署辦公,棗莊市教育局(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為正縣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棗莊市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18】108號)和《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於棗莊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棗發【2018】39號),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推動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郝榮平。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履行職責範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學校德育、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聯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做好駐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文件;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
(四)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規劃、指導民辦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和社區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等以及以下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和協調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等政策規定,監測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教育系統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研究生、自學考試及教育類證書考試;負責組織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八)組織實施國家、省下達的重大科研項目,擬訂棗莊教育改革實驗的有關課題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並推動全市教育系統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轉化工作;對學校課程實施水平和育人質量進行監測、指導。
(九)協調、監督、指導全市中小學的規劃建設,教育教學裝備及圖書資料的配備,實驗室、功能室和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規劃、管理、使用工作;指導學校的安全管理和風險轉移保障工作。
(十)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息宣傳科牌子)。統籌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維穩、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宣傳信息工作,協調教育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教育調研工作;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二)人事科(掛教育人才工作科牌子)。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及教師考核工作;協調指導教育幹部教師培訓、支教教師選派、教育對外及港澳台地區交流合作工作;承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事中事後監管責任,負責指導教師資格登記註冊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和教育收費的意見,監測教育經費投入、使用情況,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固定資產賬務管理;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建設;指導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和經費統計、分析、發布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四)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掛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科牌子)。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教育投入、校長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安全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中等及以下教育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對教育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專項督導,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發布教育督導評估、評價、監測報告;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教育幹部、教師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會同有關科室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學校章程制度管理;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事前協調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牌子)。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工作,推動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統籌制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招生的有關政策;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政策;指導監督辦學辦園行為;負責指導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工作;組織協調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管理、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學校軍訓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繼續教育科(掛民辦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全市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布局調整、教學改革、專業設置和課程、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負責市政府職業教育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鄉鎮職成教中心建設和社區教育工作;協助管理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和普通高校駐棗函授站點;監督管理非學歷培訓機構工作;協調指導民辦學校布局調整和招生工作;承擔中外合作辦學、來棗留學、出國留學人員中介服務機構、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和高中段以上民辦學校等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職責;負責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七)思想政治工作科。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德育工作、社會實踐活動、精神文明建設及教師職業道德建設、考核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少先隊、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的普法教育、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工作;配合做好駐地高校基層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處理市委教育工作辦的日常事務。
(八)學校安全管理科。負責指導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風險轉移保障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和食堂、食品、飲用水安全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育工會、關工委工作。
機關基層黨組織。負責局(委)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部門領導

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郝榮平
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馮仰軍、高玉龍
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二級調研員:韓建超
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鄧淇
棗莊市教育局黨組成員、棗莊市經濟學校(市職業中專)黨總支書記、校長:謝寶華

縣級領導

棗莊市教育局二級調研員:唐建峰
棗莊市教育局總督學:張裕防、魏秀民
棗莊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尤冰
棗莊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局機關黨委副書記:張超
棗莊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人事科科長(兼任):史玉光
棗莊市教育局四級調研員、規財科科長(兼任):孫斌

地理位置


地址:和諧路690。

機構調整


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教育工作辦)設在市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棗莊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統籌謀划、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領導小組各項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教育工作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辦的統籌協調。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指導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
市公安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依法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審驗和校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工作;依法發放校車標牌;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轉讓、挪用校車標牌以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等行為;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處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等擾亂校車運行秩序的違法行為,保障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和配備校車的學校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將校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等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屬單位、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區(市)交通運輸部門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划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關於來華留學生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學前、初等、中等教育階段國際學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對全市國際學生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管。市公安局負責來華留學生簽證證件簽發和停居留管理。
3、關於行政許可職責分工
有關行政許可及其關聯事項划轉后,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集中審批工作,市教育局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嚴格落實監管責任。

行政編製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製29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市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由市委領導同志兼任),市教育局局長、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其中市教育局副局長、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2名),總督學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機關基層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含專職組織員1名)。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棗莊市委辦公室、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棗莊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