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業靖
宣業靖
宣業靖,男,漢族,1965年7月出生,浙江諸暨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黨委委員、書記,中共寧波市海曙區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1983.09--1986.07 浙江省紹興師範專科學校學生
1986.08--1992.08 東海艦隊子弟學校教師
1992.08--1993.01 浙江省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民警
1993.01--1994.03 浙江省寧波市人民警察學校科員
1994.03--1995.12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辦公室科員
1995.12--2000.04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辦公室調研科副科長
2000.04--2003.05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辦公室調研科科長
2003.05--2007.12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7.12--2010.08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110接處警中心主任兼市局辦公室副主任
2010.08--2013.08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110接處警中心主任
2013.08—2016.11 浙江省寧波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主任、副巡視員
2016.11--2019.05 象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委政法委副書記、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05-- 寧波市海曙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寧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黨委委員、書記,中共寧波市海曙區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
2016年11月,擬提名象山縣副縣長人選。
2017年3月,象山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當選為象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9年5月28日象山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宣業靖的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負責公安、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