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讀性
可讀性
〖readability〗指書報雜誌或文章內容吸引人的程度;讀物所具有的閱讀和欣賞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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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的可讀性是指可在顯示屏上讀取的兩個測量值的最小差別。當使用數字顯示屏時,這是指最小的數值增量,又稱為’分度值”。
作品適合於閱讀的程度。包括報紙文字新聞適合於讀者閱讀的程度,廣播口語新聞適合於聽眾收聽的程度,電視圖像新聞適合於觀眾觀看的程度等。
新聞可讀性的研究是隨著西方報業競爭興起的,其目的在於改進新聞寫作,以求擴大發行量。比較著名的有羅伯特·根寧公式。其標準如下:
①句子的形成。句子越單純,其可讀性越大。
②迷霧係數 (Fog index)。指辭彙抽象和艱奧難懂的程度。迷霧係數越大,其可讀性越小。
③人情味成分。新聞中含人情味成分越多,其可讀性越大。
還有魯道夫·弗萊施公式。該公式起初側重句子的長短、字量、難易和人稱關係的運用方面,後來經過修正,標準如下:
①真實性。指“穩定與具體”的辭彙總數。
②傳播力。指“有力與生動”的符號總數。
③詞和句子的平均長度。詞的音節越少,句子越短,其可讀性越大。
④含有人情味的辭彙量和句子的百分比。 “個人詞”(Personal words)、“個人句”(Personal sentences)越多,其可讀性越大。
可讀性研究促使美國的新聞寫作具有了用詞大眾化、句子短、段落短等方便閱讀的長處。但是,過分注重僵化的公式,也會出現鑽牛角尖的現象。
中國自古以來把寫作看成一門學問,有不少論述寫作的名著。近代報業誕生后,有些報人開始探討新聞寫作藝術。早期梁啟超和徐寶璜對時論和新聞的寫作曾有全面論述。1919年五四運動前後提倡的白話文和新式標點,對改進新聞寫作有重大影響。但都沒有使用可讀性這個概念。20世紀80年代,中國新聞界向國內介紹了國外可讀性研究的成果,開展了對新聞可讀性的研究。認為可讀性表現在新聞的內容與形式兩個方面,概括為“通俗易懂,饒有興味,真切感人,喜聞樂見”。標準是:
①用字大眾化,通俗易懂,避免艱澀、怪僻的詞語。多用特定、具體的字眼,避免抽象、模糊的記述。
②文字簡潔,段落短小,條理清晰,避免冗長、倒裝的字句。
③發掘富有情趣和人情味的事實,用富有情趣和人情味的語言表達出來。
④客觀地、忠實地、樸素地敘述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