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集團

既得利益者思想與行為的群體化

在現有的社會結構中,憑藉不合理的制度或社會整合錯位而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特殊利益群體,即所說的既得利益者。

定義


既得利益集團就是既得利益者思想與行為的群體化,是既得利益者為了維護其所謂的既得利益而結成的集團。

特徵


非公共性

既得利益集團並不代表公共利益,也不代表現代文明,更不代表國際慣例,只代表小團體的權利和個人利益。

非正當謀利

他們獲得利益的方式是非正常的,靠的是不正當競爭和非正常手段。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一些部門和行業通過行政壟斷獲得超額利潤,並將其轉化為個人收入;
第二,少數人利用資源分配進行不合理的權錢交易;
第三,既得利益集團造成社會福利的凈損失。

四大不公


所謂不公指的是由於制度、權力等外在因素,人為地造成經濟行為歪曲,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細分析,2013年中國有四大不公:

資源配置

從行業准入看,許多領域民營經濟進不去,而國有企業長期獲得壟斷利益,職工獲得超額報酬;從融資環境看,民營企業的直接融資困難重重,尤其是基本不能上市,而其間接融資的條件和交易費用也遠遠高於國有企業;從競爭環境看,民營企業在市場上要面臨更多的限制。

行政壟斷

金融、電信、電力、自來水、鐵路等行業,少數人控制著大量的資源,進入門檻高,通過行政手段獲得壟斷利潤,然後將利潤轉換為個人收入,有的國企成員還將企業消費、正常的業務費轉化為個人消費。據統計,2005年電力、電信、石油、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共有職工833萬人,不到全國職工人數的8%,但工資和工資外收入總額估算相當於當年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5%。在世界移動通信業中,超過10%凈利潤的很少,像美國最大的移動通信企業,利潤率才1%,而在中國卻達到20%以上,其職工的年薪均值達到5.577萬元,居各行業榜首。

明規則缺失

明規則的缺失必然導致潛規則盛行。如少數人入股煤礦,藥品審批與流通環節的交易,批發官帽,由非正常渠道獲得政府的特許、配額、許可證,這些給權力部門和相關領域某些人帶來了高收入。潛規則的危害在於人們為了獲得個人利益,往往不再通過增加生產、降低成本的方法來增加利潤,相反,卻把主要精力用於公關上。以房地產行業為例,中國房地產商除了公關優勢外基本沒有核心競爭力,權錢交易就是少數人的潛規則。據統計,在2006年全國建設系統查處違法違紀和涉嫌違法違紀的415人中,建設行政機關和具有管理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佔68%。

歧視弱者

中國式暴富容易產生兩種心理:一是鄙視窮人,根本不把窮人當人看,肆無忌憚地欺詐、掠奪窮人,山西黑窯事件就是例子。二是財富的不合理使用。他們寧肯在澳門賭場一擲萬金,為一飽口福大擺黃金宴,也不願為農民工及時支付工錢,不願給被拆遷戶以合理補償,不願支持社會慈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