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課,拼音是yán kè,漢語詞語,意思是以食鹽為對象所征的稅課;指辦理鹽課事務。
1 舊時以食鹽為對象所征的稅課。
《宋史·食貨志下三》:“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訴,願以鹽課均之兩稅,而弛其禁,許之,今
兩稅鹽錢是也。”
《元史·食貨志五》:“本司自至元十四年創立,當時鹽課未有定額,但從實恢辦。”
《明史·徐階傳》:“
鄢懋卿驟增鹽課四十萬金。 階風御史請復故額。”
《清史稿·食貨志四》:“灶不樂以鹽歸垣,商亦無資完課。此垣商納課之亦難行也。”
2 指辦理鹽課事務。
宋
秦觀 《代蘄守謝上表》:“昨以出按荊車,兼程鹽課,猥虞曠廢,妄致勤勞。”
《明史·食貨志四》:“
松江所負課六十餘萬,民訴於朝。命直隸巡撫
周忱兼理鹽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