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訂貨
追加訂貨
追加訂貨通常是指在計劃執行過程中,由外單位臨時提出的額外訂貨任務,即正常訂貨以外的訂貨。只有對方出價略高於產品的單位變動成本,並能補償專屬的固定成本,便可以考慮接受。
特定訂貨是指其銷售價格低於一般的市場價格,甚至低於該種產品按完全成本法計算出的實際成本。而企業根據目前的生產狀況,還有一定的剩餘生產能力可進行生產這種訂貨。對這類訂貨應否接受,可視其形成的貢獻毛益補償其專屬的成本后是否還有剩餘而定。若有剩餘,就應該接受追加訂貨,否則,不要接受這種追加的訂貨。
在進行這種問題的決策時,一般可以採用差量分析法進行分析。也就是把自製的差別成本與外購的差別成本進行比較,選擇成本最低的作為最優方案。自製的差別成本是指自製與不自製之差。在無需增加專用固定設備的情況下,自製成本支包括變動成本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變動性製造費用)。外購的差別成本僅指外購與不外購之差,外購成本一般包括買價、運費、保險費、驗收費等。
而在簡單條件下,是否接受低價追加訂貨的決策要考慮以下情況:第一,追加訂貨量小於或等於企業的絕對剩餘生產能力;第二,企業的絕對剩餘生產能力無法轉移;第三,要求追加訂貨的企業沒有提出任何特殊的要求,不需要追加投入專屬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