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消防總隊

甘肅省公安消防總隊

甘肅省徠公安消防總隊為正師級建制。總隊機關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防火監督部四個副師級部門;下轄14個正團級支隊和1個教導大隊,89個正營級大隊(科)。其中,蘭州市公安消防支隊軍政主官高配為副師職,27個城市消防科和邊遠、艱苦市(縣)的大隊軍政主官高配為副團職。現有擔負滅火搶險任務的執勤中隊55個。截止2009年9月,全省現有公安現役部隊、政府專職、企事業專職消防隊164個,消防隊員5497名。

消防裝備


至2009年9月,全省消防部隊共裝備各類執勤消防車輛551輛。公安消防部隊分別配備消防員個人十一類主要防護裝備和三十二類特種防護裝備5397件(套)、3832件(套)。

主要成績


徠長期以來,總隊以防火、滅火為中心,以隊伍建設為根本,大力開展消防監督管理、火災撲救和各種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為維護全省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做出了突出貢獻。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