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類別

表明試題範圍的方式

考試類別是考卷的種類,是表明試題的範圍的方式。

概括介紹


“考試類別”是考卷的種類,是表明試題的範圍的方式。也有選擇A/B/C類則是選擇通過考試后的職位。這要看考什麼試了。
公、檢、法、司部門部分職位是考行測與基礎知識;
其它職位是考申論與行測。
A類較B類難些,B類較C類又難些。
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分A、B兩類進行。
A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兩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係、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解決實際問題、閱讀理解、綜合分析、提出問題和文字表達能力。如2001年的申論題目———“PPA風波”,即要求考生總結“PPA風波”所引發的問題以及就引發的問題提出善後處理意見。
B類職位的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一科。《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的結構、考試時限與A類相同,但題型、題量、難度等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