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市政府組成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簡稱市交通委)。

徠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簡稱市交通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單位。

職責調整


(徠一)划入的職責。
1.原北京市路政局承擔的道路(含公路)、橋樑、軌道等交通基礎設施行政管理職責。
2.原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承擔的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3.路政局、運輸管理局的下設處室和人員編製納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統一管理。
4.將北京市農業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划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原北京市路政局承擔的公路養路費征稽管理職責。
3.原北京市運輸管理局承擔的公路運輸管理費徵收管理職責。
(三)轉變的職責。
1.加強統籌本市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職責,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農村交通,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為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和市民的工作、生活提供優良的交通設施和運輸服務保障。
2.改進行政審批管理和服務,整合行政審批受理窗口,推進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效能。
3.協調各方推進本市交通產業又好又快發展,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客貨運輸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4.加強本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提高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過程中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發展戰略,對交通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二)組織編製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有關交通專項規劃;
負責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的審核;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
參與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
組織編製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
組織編製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和交通運輸行業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行政管理和交通運輸的行業管理;
承擔公路建設市場和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協調推進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行業的行政許可工作;
參與編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交通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四)承擔本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負責交通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行業重大安全事故,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編製本市交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
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提出交通行業的收費政策及標準的建議。
(六)制定本市交通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
組織指導交通信息化建設,推動智能交通系統的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
(七)協調解決本市交通方面的綜合性問題,負責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擬訂交通組織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本市交通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負責本市交通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協調和監督區縣交通運輸和道路建設、養護以及停車管理等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
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擔對外聯絡、外事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法制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
起草交通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
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
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
(三)研究室。
擬訂本市交通發展戰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措施;
負責交通行業改革與發展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和建議;
擬訂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
組織指導交通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組織交通行業史志、年鑒的編纂工作。
(四)規劃設計處。
組織編製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研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有關交通專項規劃;負責審核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方案;
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審查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
負責組織公路和市管城市道路的維修養護工程、公交場站改造工程、疏堵工程等設計文件的審查,參與公路工程、市管城市道路工程設計文件的審查;參與編製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
參與編製交通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並組織制定改造項目的實施方案。
(五)發展計劃處。
組織編製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
組織編製市級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製交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劃,並監督實施;
組織編製公路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對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專業意見;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決算審核;
會同有關部門對交通建設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依法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
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六)工程管理處。
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不含城市軌道交通)的組織協調和養護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負責公路建設和養護工程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組織道路工程竣工驗收,參與城市軌道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的交接工作。
(七)綜合運輸處。
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匯總並審核交通運輸行業發展年度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性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擬訂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公共電汽車線網布局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超大型貨物及重點物資運輸的組織協調;負責聯合運輸業的行業管理。
(八)行業監督處(農村交通辦公室)。
擬訂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技術及維修養護、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農村公路、客運場站的建設養護以及農村客運管理工作;聯繫交通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
(九)安全監督與應急處。
負責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交通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有關交通應急預案的編製、修訂與組織演練,管理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十)科技處。
制定本市交通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組織交通行業信息化建設,推動智能交通系統建設;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組織推進交通行業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交通行業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電子政務工作。
(十一)宣傳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交通行業輿情分析;組織開展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財務處(審計辦公室)。
負責交通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收費公路經營權轉讓、收費標準、收費期限和收費站設立、調整等事項;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
(十三)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等工作。
(十四)路政局。
承擔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行政管理工作;起草交通基礎設施養護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養護的地方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路政的具體管理工作;承擔路政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運行中突發事件的預防、應對和其他突發事件中涉及交通基礎設施方面的應急搶險工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參與交通基礎設施防災救災有關工作;負責道路規費的管理工作;承擔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五)運輸管理局。
承擔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和通航水域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起草交通運輸行業的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的地方標準和運營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工作;參與擬訂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的交通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的預防、應對和其他突發事件中涉及交通運輸方面的保障工作;參與交通運輸行業防災救災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六)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七)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十八)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十九)紀檢監察處
監督檢查監察對象在遵守、執行紀律、法規和政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協助本委抓好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廉政勤政建設,督促、協調本委研究制定本部門、本系統綜合治理腐敗的措施;受理對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檢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管轄範圍內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監督檢查本委及所屬單位國家公務員勤政廉政狀況,對其進行法律、法規和行政紀律的宣傳教育;負責本委及所屬單位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市監察局和本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製


市交通委機關行政編製1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處級領導職數16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35副。

其他事項


(一)市交通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簡稱市交通戰備辦)設在市交通委,是市政府和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主管交通戰備工作的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市交通戰備工作;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受理駐京部隊及有關單位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工具製造提出的國防要求,會同有關單位擬訂交通建設貫徹國防要求的規劃、計劃;負責交通戰備行政執法和有關行政許可工作;組織交通戰備教育、訓練和演練;檢查指導、組織落實本地區交通、通信企事業單位的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市交通戰備辦行政編製9名,其中:專職副主任1名(副局級);處級領導職數2正。
(三)市交通委路政局、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的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謝正光: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書記。
孟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一級巡視員。
負責法制、信用、標準、行業監督、行政審批、財務、審計、治超、交通執法、安全監督與應急、安全穩定工作。分管法制處,行業監督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農村辦),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治超工作處,財務處(審計處);分管行政審批中心、安全督查事務中心。聯繫市交通執法總隊,門頭溝公路分局,昌平公路分局。
王兆榮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地面公交、出租、旅遊和省際等客運行業管理工作。分管客運綜合協調處,地面公交運營管理處,出租(租賃)汽車管理處,道路客運管理處;分管考試中心。聯繫西城運輸管理分局,丰台運輸管理分局。
邊偉芳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交通委紀檢監察組組長,一級巡視員。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市紀委市監委駐市交通委紀檢監察組。
容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新聞發言人。
負責綜合規劃、宣傳和社會動員、交通綜合治理、小客車指標管理、停車管理工作,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綜合規劃處,宣傳處,交通綜合治理處,綠色交通發展處(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辦公室),靜態交通管理處;分管交研院、市交通宣傳教育中心、停車管理事務中心。聯繫通州公路分局,平谷公路分局。
趙子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負責科技、交通信息、重大活動和節假日運輸服務保障、交通運行監測、路政綜合協調、城市道路和公路管理工作。分管科技處、綜合運輸處、路政綜合協調處(鐵路道口管理辦公室)、城市道路管理處、公路管理處;分管信息中心、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TOCC)、城養中心、路網中心。聯繫東城運輸管理分局,延慶公路分局。
孫中閣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副局級領導。
負責計劃和統計、區域協同、工程質量監督、協調推進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設工作。分管發展計劃處,協同發展處、工程協調與市場監管處,工程設計處,城市道路建設處,公路建設處;分管道路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儲備中心、項目中心、質監站。聯繫順義公路分局,密雲公路分局。
逯福全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負責行政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外事、保密、政務公開,信訪和投訴處理,交通戰備工作,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協助負責安全監督與應急、安全穩定工作。分管辦公室、交通戰備處,委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路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委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協助分管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分管委安全督查事務中心。聯繫房山公路分局,懷柔公路分局。
王春強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負責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公共交通設施設備管理、貨物和水路運輸管理、機動車維修管理、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公共交通設施設備管理處,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處(軌道辦),貨物運輸管理處,水路運輸管理處(北京市地方海事局),機動車維修管理處,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分管市船舶檢驗所。聯繫軌指中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海淀運輸管理分局。
商萬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二級巡視員。
負責人事管理、黨建、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分管交職院,路政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聯繫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大興公路分局。

派出機構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東城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西城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丰台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頭溝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房山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州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順義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昌平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大興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平谷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懷柔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密雲公路分局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延慶公路分局

直屬單位


● 北京市交通宣傳教育中心
● 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
● 北京市道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北京市公路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 北京市交通運輸考試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 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
● 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
● 北京市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離退休幹部服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離退休幹部處)
● 北京市船舶檢驗所(北京市運輸管理技術支持中心)
● 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
● 北京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
● 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路政局分中心(北京市道路路網管理與應急處置中心)
● 北京市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督查事務中心
● 北京市道路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站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12328)舉報投訴中心
●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 北京市停車管理事務中心
● 北京市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儲備中心
● 北京市郵政業安全運行監測中心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23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監督與應急處、宣傳處被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