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載貨車

至少四個車輪的載貨機動車輛

微型載貨車是指至少四個車輪且用於載貨的機動車輛,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

定義


按照《汽車摩托車下鄉操作細則》的規定:
格證”或由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中“車輛型號”項第一位數字為“1”或“3”或“5”、“總質量(kg)”項不超過1,800kg的機動車。

劃分標準


載貨汽車分為輕型、中型、重型三種。各國分級方法和標準不盡相同。中國是按汽車載重量分級的,載重量3.5噸以下的為輕型載貨汽車,4~8噸的為中型載貨汽車,8噸以上的為重型載貨汽車。
標準分類
重型 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12000kg。
中型 車長大於等於6m,總質量大於等於4500kg且小於12000kg。
輕型 車長小於6m,總質量小於4500kg。
微型 車長小於等於3.5m,總質量小於等於18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