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樂
托妮·莫里森創作長篇小說
徠《爵士樂》是美國作家托妮·莫里森創作的長篇小說。《爵士樂》描寫了一個司空見慣的三角戀謀殺案故事:喬和維奧萊特是一對黑人夫婦,1906年隨著移民浪潮從美國南方來到了北方大都會紐約。懷揣著熾熱的“美國夢”,他們踏上了赤手空拳打天下的征程,喬成為一名廣受歡迎的化妝品推銷商,維奧萊特在婦女美髮行業經營得有聲有色。幾十年歲月一晃而過,人到中年的他們躋身於富裕中產階級的行列,驀然回首才驚覺年輕時相濡以沫的情感早已經蕩然無存。喬對十八歲的高中女生多卡絲一見傾心,在她移情別戀后憤然開槍打死了她;而維奧萊特先是氣急敗壞地大鬧多卡絲的葬禮,後來在了解了多卡絲心路歷程和成長軌跡的情況下,用愛和寬容接納了一切,與喬重歸於好。
19世紀末,美籍非洲人從南方的農村遷移到北方的城市。黑人聚居區開始出現。黑人聚居區的形成更多的是深埋在白人心中的對黑人的歧視造成的。《爵士樂》展現的就是美國黑人的這段歷史。
為了逃避貧窮和暴力,黑人喬與妻子維奧莉特從南方鄉下來到大都會謀生。二十年後,兩人的愛情和夢想都已在都會中迷失。苦悶的喬愛上了十八歲的女孩多卡斯。同樣有著不幸童年經歷的兩人,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慰藉和滿足。當發現多卡斯跟其他男孩交往時,喬開槍打死了她……維奧萊特出現在葬禮上,企圖痛打棺材里的多卡斯,被人趕出。喬整日消沉,維奧萊特為了挽回丈夫的心,試著去打聽多卡斯的一切,但無濟於事。在絕望的孤寂中,維奧萊特回憶當年與喬的相識、自己家族的歷史;喬也在回憶自己的從前,回憶自己的母親——一個精神錯亂的野女人,回憶他一生的七次改變。全書洋溢著爵士的基調和酸楚的樂觀。
《爵士樂》小說中主要人物的心路歷程、南北戰爭以來半個世紀美國黑人的歷史變遷,均通過一個生生死死的愛情故事得以展現。
《爵士樂》故事,以1926年紐約的黑人居住區哈萊姆為背景,此時美國的黑人知識分子掀起了一場文化運動,史稱“哈萊姆文藝復興”或稱“新黑人文化運動”。20世紀初,為尋找就業機會和較為平等的生活環境,大批黑人從南方遷入北方城市。一位18歲黑人姑娘,在一次舞會中她被戀人的無聲手槍打中,但為保護戀人逃離,她拒絕報警與救治,靜靜地流血死去。1978年,莫里森曾為黑人攝影家詹姆斯·范德澤的攝影集《哈萊姆死者之書》作序。集中收有一幅盛妝躺在棺材中的18歲黑人姑娘的遺像。莫里森被故事吸引的同時,莫里森注意到照片本身具有“一種敘述的特質,那份親密與仁愛令人震撼,人們不得不說:“這遺像竟如此栩栩如生。”莫里森看到了這幅照片所具有的成功講述一個故事的能力。此後,經過十多年的構思與醞釀,莫里森完成了《爵士樂》的創作。
爵士樂誕生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南部城市新奧爾良,是一種充滿非洲情調並在黑人藝術家充分吸取了美國主流文化精華后形成的音樂形式。從某種程度來說,爵士樂代表了美國黑人文化的最高成就,是黑人文化中的精髓之一。對黑人來說,爵士樂意味著尋找並確認自己的身份,只有個體身份確認了,黑人民族的身份才能得到確認,最終一個民族的文化身份才能得到確認。
維奧萊特和喬·特雷斯
維奧萊特50歲了,瘦得皮包骨頭。住在萊諾克斯大道上。她曾經是個乾脆利落、有主見的姑娘,是個勤勞肯乾的年輕女人,是個快嘴、饒舌的美容師。
維奧萊特和喬這對夫妻二十年前從南方遷到北方,二十年後,曾經幸福的婚姻不再快樂。喬愛上了十八歲的黑人女孩多卡斯。但最終又被厭棄。喬朝多卡斯開了一槍。在多卡斯的葬禮上,維奧萊特大鬧葬禮。之後,維奧萊特開始拜訪多卡斯的姨媽艾麗斯以更多地了解多卡斯。在這一過程中,維奧萊特也漸漸消除了對喬的恨,最終與喬開始了新的生活。維奧萊特在多卡斯死後的幾個月里,在尋求內心的平靜、醫治內心的創傷、拯救自己的婚姻的同時,漸漸發現了傷害她的並不是多卡斯,而是白人對黑人的主流意識形態——白人對黑人的種族歧視,以及作為黑人沒能在白人的歧視中建立起真正的自我而導致的精神頹廢。同時,維奧萊特發現作為人,尤其作為黑人,只有做自己精神的主人,拒絕成為社會與歷史的犧牲者,才能找到真正的平靜。
喬的痛苦大多根植於飄搖不定的痛苦童年。喬不知道自己來自哪裡,於是他去別人那裡尋找自身的完整。多卡斯成為他的尋求對象。當多卡斯離開他時,喬的痛苦徹底爆發出來,他殺死了多卡斯。同維奧萊特一樣,過去的奴隸制度將痛苦深深地埋藏在他內心深處。多卡斯的悲劇同樣來源於對黑人的歧視所造成的悲劇。沒有種族歧視,就不會有黑人騷亂;沒有東聖路易斯的騷亂,她的父母就不會死去;她的父母不死,她也就不會成為孤兒。小說中主人公的悲劇與白人對黑人的種族歧視是緊密相關的。有一點卻無法改變,那就是種族歧視的烙印深深地印在了主人公身上,也深深地折磨過每一個人的心靈。對於整個黑人種族來講,是奴隸制與種族歧視的問題;對於黑人種族中的個體來講,奴隸制與種族歧視滲透到個人生活之中,將奴隸制與種族歧視所引發的悲劇命運加在黑人個體之上。小說中雖然沒有黑人與白人的正面交鋒與對話,但幾個人所經歷的痛苦已然構成了同白人主流思想意識的一場對話。沒有種族歧視的存在維奧萊特的生活也許不會失去希望,她與喬的婚姻也就不會出現問題;沒有奴隸制與種族歧視,喬的媽媽也不會丟下他不管,喬也不至於在以後的歲月中抹不去對母愛的追尋,也就不會釀成後來的個人愛情悲劇;沒有種族歧視的存在,多卡斯的父母也不會在騷亂中死去,多卡斯也不會很小就失去了父母的疼愛,也就不會去喬這個老男人那裡尋求愛了。
主題思想
《爵士樂》的主題思想即美國黑人如何在美國白人社會中建立起一種生活方式。《爵士樂》具有來自兩個不同的內在協調的系統之間的衝突與摩擦。在莫里森的小說中,這種“衝突與摩擦”是非洲裔美國黑人的特殊經歷所形成的民族心理與文化同美國北方城市中白人工業文明的碰撞,也可理解為人物內心固有的理性與潛意識之間的消長。在小說的敘事發展中,莫里森試圖循著爵士樂即興的基調,與讀者共同尋找一種“可以生活的生活” 。
美國奴隸制度與種族歧視可追溯到十七世紀早期。後來,美國北方的自由州和南方的奴隸州之間戰爭的爆發,開啟了結束這種奴隸制的進程。白人主流思想意識中的種族歧視是造成黑人精神苦悶的主要原因。1865年,奴隸制被廢除。但是,種族隔離、低水平教育及較差的經濟地位卻困擾著黑人的現實生活。
敘事特徵
一、爵士樂多種樂器的即興演奏與《爵士樂》敘述聲音的多重性
“爵士樂可以說部分是和聲的藝術,獨奏者和協奏者一同演奏形成和聲,這部分可以成為獨立的一單元。”集體演奏和個人演奏相互合作。在爵士樂演奏中,雖然強調樂器的即興演奏,但各個樂器有它規定的角色,“儘管薩克斯和小號是獨奏最常用的樂器,但獨奏也可以由演奏主旋律的任何樂器來演奏。協奏者通常負責節奏部分,包括貝斯、吉他和鼓,節奏部分的演奏者一起即興演奏來協助、啟發獨奏者。”爵士樂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像它一樣,《爵士樂》文本的敘述也不是由一個敘述者完成的,小說中充滿了來自敘述者與書中人物視角更迭交錯的即興闡發與內心獨白的敘述,這恰似爵士樂中各種樂器的即興演奏。閱讀《爵士樂》時,讀者“猶如置身於20年代哈萊姆爵士樂師即興演奏的旋律之中”。
該小說開篇第一段,敘述者就介紹了發生在維奧萊特、喬與多卡絲之間的情殺故事,為全書的敘述定下了基調。這正如爵士樂演奏的引子,敘述者是領奏主旋律的鋼琴,後面的篇章則是在主旋律基礎上的即興變奏。小說前三章和第六、七兩章,也是由敘述者的敘述來完成的。記敘了與情殺事件中三位主人公相關的一些故事:維奧萊特從多卡絲的姨媽那裡要來遺像;她曾因特別想要孩子而去偷抱別人家小孩;她和喬於1906年離開弗吉尼亞前往紐約;二十年後,喬找了個情人名叫多卡絲;喬向瑪爾芳借房準備跟多卡絲幽會;1917年東聖路易斯市發生種族騷亂,多卡絲的父母慘死;喬和多卡絲相遇;維奧萊特幾次拜訪愛麗絲,戈爾登·格雷根據特魯·貝爾的描述尋父而路救喬的母親;喬尋母等。這幾章的敘述性和故事性均很強,其間有來自從敘述者角度的客觀敘述和敘述者全知全能的敘述,出現了眾多人物,這些部分恰似爵士樂演奏中各種樂器的和聲部分。小說從人物角度敘述的部分,意在對人物情感的剖析和演繹,恰似爵士樂的獨奏部分,當其他樂器聲音減弱成為背景,由此就烘托出單獨一種樂器在演奏,可以流露出演奏者更多的主觀情愫。
第四章是從維奧萊特的角度敘述的。她“深陷於少年為奴和中年無子女的心結之中不能自拔,加上對多卡絲的嫉妒,舉止行為變得有些瘋癲和可笑”,她的意識流就像吹出滑稽顫音的薩克斯。第五章從喬的角度敘述,插有敘述者的評述。“喬的獨白如同長號吹奏出的低沉聲音,是布魯斯的憂傷和深沉情感。從奴隸到城市自由人的經歷,伴隨著七次脫胎換骨的心理變化,雖然有著黑奴解放后的幸福歡欣,但是主旋律卻是哀傷的,他對多卡絲付出的刻骨銘心的愛情,對妻子不能生育的內疚,以及不知所終的瘋母親,都是他心靈中永遠的傷口。”這部分可以看做是喬的長號獨奏,敘述者間斷地在協奏。第七章中間插有喬在殺多卡絲之前的心理自白。前面的和聲部分激發並補充著喬的長號獨奏。第八章從多卡絲的角度敘述。“多卡絲的獨白是小號,作為布魯斯的陪襯出現,如同她的反叛性格讓她追求刺激事物和離奇愛情,雖然她被喬開槍打死,不過人們的同情和道德天平均斜向他。”第九章從費莉絲的角度敘述,她可被比作一曲歡快的小提琴獨奏,“出現在一曲爵士樂曲的結尾,如同她名字的含義是快樂一樣,是她揭穿了多卡絲性格中輕浮無聊的另一面,經常去看望並且拯救了喬夫婦悲傷的靈魂,讓他們掙脫過去, 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小說最後一章交代了主要人物的去向,正如爵士樂演奏的結尾和聲。在最後兩段,敘述者以第一人稱“我”的口吻向讀者發出愛的呼喚:“我只愛過你,把我的整個自我不顧一切地獻給了你,除你之外沒有給任何人。我想讓你也用愛回報我,向我表達你的愛。如果能夠,我要說:創造我,重新創造我。你完全可以這樣做,而我也完全允許你這樣做;因為,瞧,瞧,瞧你的手放在哪兒呢。趕快。”這恰如敘述者獨奏這曲爵士樂的結尾,要喚起聽眾的回應,莫里森要用《爵士樂》啟發讀者的思考,邀請讀者也加入到“即興創作”中來。莫里森在《爵士樂》的敘述中採用的多重的敘述聲音正如爵士樂即興演奏的多種樂器,如果把整部小說的敘述過程看成爵士樂演奏,則可得到表一所示的《爵士樂》的“爵士樂演奏曲記”:
表一 《爵士樂》的爵士樂演奏曲記 | |
1頁 | 敘述者鋼琴(領奏)獨奏主旋律開場 |
1—91頁 | 各種樂器和聲 |
93—120頁 | 維奧萊特薩克斯獨奏,敘述者鋼琴和其他樂器協奏 |
123—142頁 | 喬長號獨奏,敘述者鋼琴和其他樂器協奏 |
145—171頁 | 各種樂器和聲 |
173—195頁 | 各種樂器和聲,喬長號獨奏,敘述者鋼琴協奏 |
197—204頁 | 多卡絲小號獨奏,敘述者鋼琴協奏 |
207—230頁 | 費莉絲小提琴獨奏 |
233—243頁 | 各種樂器和聲 |
243—244頁 | 敘述者鋼琴獨奏結束 |
“哈萊姆街道上的薩克斯聲、鼓聲、單簧管聲、吉他聲和歌聲回蕩在《爵士樂》中”,小說本身成為莫里森譜的一曲爵士樂,故事即興地通過不同人物的角度慢慢展開,對同一事件有不同立場和不同角度的解釋和說明,也就是“同一事件不是以一個人或一個聲音為中心一次性講述的,而是通過‘泛中心’多次講述的。每個人講的雖然是同一事件,但都不是有頭有尾的完整故事,而是從不同層面為故事提供和積累了互為補充的信息”。這正符合了爵士樂即興演奏的原則,即“演奏者之間要彼此顧及,如果一個演奏者演奏過度,那其他的演奏者就沒有空間可發揮了”。然而,“爵士樂在構成莫里森行文風格的同時,更成為她筆下非洲裔美國黑人所特有的生存境遇的一種隱喻”。
二、爵士樂演奏方式的即興變化與《爵士樂》敘述方式的多變性
正如莫里森在與阿倫·萊斯的訪談中曾說:“黑人藝術的要旨正如爵士樂的演奏所表現的,看似粗糙、隨意、不著痕迹,而爵士樂手們可謂經典老道,我是指長時間的練習,以至於你與音樂水乳交融,甚至可以在台上即興奏出。”爵士樂演奏者在演奏時可以隨意地運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即興演奏,即使是同一曲調,不同的演奏者採用多樣的演奏方式會奏出不同的效果,莫里森正是糅合了爵士樂演奏的這一即興特點,使《爵士樂》的敘述方式呈現出多變性。在整個故事的敘述中,她除了運用或並置、或跳躍、或斷裂、或倒轉的敘述方式,還無規律地拼貼上小說人物的對話、意識流和內心獨白,將爵士樂的即興特點發揮到了極致。
《爵士樂》還藉助該小說人物的內心獨白來完成故事的敘述。內心獨白是指:“盡量如實記錄一個人物的內心活動。其特點通常是:第一人稱;現在時;完全採用符合講話者語言特色的詞、句和語法;對內心活動所涉及的, 讀者不知道的事不加解釋,全盤記錄;沒有假定的聽眾或受述者。”小說的第五、八、九章主要是喬、多卡絲和費莉絲分別進行了長篇的內心獨白,其間敘述者隨時切入,進行客觀敘述或主觀評議。“人物的精神活動與敘述者的講述並置在一起,使敘述的結構模式與形態呈現出敘述主體精神的貧困、分裂和異化。”上述分析表明,《爵士樂》看似隨意、多變的敘述方式實際上借鑒了爵士樂演奏方式的即興變化特點。若把《爵士樂》看成一曲爵士樂演奏,文本的敘述者的敘述即為演奏者的演奏,而不同的敘述者採用的不同的敘述方式為不同的演奏者採用的不同的演奏方式,如表二所示:
表二 《爵士樂》樂曲演奏者採用的演奏方式一覽表 | ||
演奏階段 | 演奏者 | 演奏方式 |
第一章第1段 | 敘述者 | 客觀敘述 |
第一章至第三章 | 敘述者、維奧萊特、燙髮顧客、喬、瑪爾芳、愛麗絲 | 客觀敘述、主觀評議、對話 |
第四章 | 維奧萊特、敘述者、喬 | 客觀敘述、全知全能敘述、意識流、對話 |
第五章 | 喬、敘述者 | 內心獨白、客觀敘述、主觀評議 |
第六章 | 敘述者、戈爾登·格雷、昂納爾 | 客觀敘述、全知全能敘述、對話 |
第七章(第3 節第3 段和第4節和第6節) | 敘述者、戈爾登· 格雷、亨利(喬) | 客觀敘述、全知全能敘述、對話(內心獨白) |
第八章 | 多卡絲、敘述者 | 內心獨白、客觀敘述 |
第九章 | 費莉絲、敘述者 | 內心獨白、客觀敘述 |
第十章 | 敘述者 | 客觀敘述 |
第十章最後兩段 | 敘述者 | 內心獨白 |
爵士樂的即興創作是它的靈魂所在,象徵著一種自由、一種創新,莫里森在《爵士樂》的敘述中糅合了這種特點,在敘述的展開中重現了爵士樂的表演性與隨意性,使小說成為了由文字、音符與意象匯成的網路,交織著幾代非洲裔美國黑人的命運,正體現了他們在特定環境下渴求真正自由、追求自我價值的民族精神。
托妮·莫里森在《爵士樂》的文本敘述中吸收了爵士樂即興演奏、自由發揮的特點,小說中敘述聲音的多重性正是借鑒了爵士樂中不同樂器的即興演奏,而敘述方式的多變性則是糅合了爵士樂演奏方式的即興變化。即興在成為莫式敘述技巧的同時,隱喻了小說的主題,使得《爵士樂》具有了巨大的敘述學研究價值。莫里森“根據一張照片,演繹出一段動人故事,並以此作為切入點,展現19世紀末20世紀初來自南方農業地區的黑人對北方城市生活艱難的調整、適應過程”,表達了他們追求真正自由的美好願望。作為一名美國當代黑人女作家,莫里森致力於保存和弘揚黑人文化,她的作品也“始終以表現和探索黑人的歷史、命運和精神世界為主題,思想性和藝術性達到完美結合”。
《爵士樂》被《世界》雜誌讚譽為“吟唱布魯斯的莎士比亞”,被認為是“莫里森最具實驗性創作手法的小說”。
——張彥梅、胡笑瑛
這部小說引人入勝之處不只是情節的安排,還在於故事的敘述。
——亨利·路易斯·蓋茨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鋼鐵工業城市洛雷恩的一個黑人工人家庭,原名切里·安東尼·沃福德。1953年她在哈佛大學獲英語學士學位后,又於1955年獲科內爾大學碩士學位。她在碩士學位論文中研究了福克納和伍爾夫等作家的作品中對自殺的描寫,也因此對這些著名作家的風格特點有了更深邃的理解。此後,她在南得克薩斯大學和哈佛大學教授英語。
莫里森先後發表了《蘇拉》(1973年,獲美國全國圖書獎提名)、《所羅門之歌》(1977年,獲美國全國圖書評論家獎)、《黑孩子》(1981年)、《心愛的人》(1987年,獲普利策文學獎)和《爵士樂》(1992年)。在《爵士樂》中,莫里森頗具創意地講述了20世紀20年代紐約市哈雷姆區黑人社會中的恩恩怨怨和反抗鬥爭,再一次鞭撻了不公正的種族歧視。有評論者認為,《爵士樂》是“後現代派”文學的傑作,莫里森在該書中兼融了埃林頓、福克納和瑪麗安﹒卡拉斯等文學大家的風格精華。1993年10月7日,瑞典文學院宣布將1993年諾貝爾文學獎桂冠授予美國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