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響應
需求響應
需求響應(Demand Response,簡稱DR)即電力需求響應的簡稱,是指當電力批發市場價格升高或系統可靠性受威脅時,電力用戶接收到供電方發出的誘導性減少負荷的直接補償通知或者電力價格上升信號后,改變其固有的習慣用電模式,達到減少或者推移某時段的用電負荷而響應電力供應,從而保障電網穩定,並抑制電價上升的短期行為。它是需求側管理(DSM)的解決方案之一。
基於價格的需求響應是指用戶根據收到的價格信號,包括分時電價(Time of Use Pricing,TOU)、實時電價(Real Time Pricing,RTP)和尖峰電價(Critical Peak Pricing,CPP)等,相應地調整電力需求。
通常採用基於電價需求側響應策略的為不可調度資源,主要是指居民負荷。而可調度資源主要採用基於激勵的需求側響應策略。與需求側資源不同,需求側響應是指響應電力市場或者電網可靠性的需求側資源用能暫時性的改變,需求側資源指的是可以提供需求側響應的可測集中負荷。
需求側資源主要包括分散式發電資源、負荷資源、儲能資源。需求側管理是通過一系列途徑,例如經濟補貼手段、強製法律手段、宣傳手段等調整用戶負荷或者用電模式,引導用戶科學合理的用電。需求側管理是一種重要的節能途徑,旨在降低負荷需求減少裝機容量,將部分高峰負荷轉移到低谷時期,降低負荷峰谷差。
需求側響應是需求側管理的衍生物。但需求側響應對於負荷管理的方式與需求側管理傳統的負荷管理方式有一定的區別:需求側響應對於負荷的處理方式傾向於從市場情況的角度,特別是價格信號,來對負荷需求或者用電模式進行調整,進而促進市場穩定和電網可靠性。而需求側管理中的負荷管理通常是在某合適時段使用負荷控制裝置主動切斷系統內部分電力供應,將負荷從高峰期轉移至低谷期。電力市場的開放性以及實時價格的可實現性是需求側響應實現的前提。需求側管理只是負荷控制的一種手段,不能從實際情況出發考慮用戶的實際用電感受,在這一點上需求側響應能夠更有效的達到要求。
需求側響應策略主要分為兩種:基於價格和基於激勵。其中基於價格的需求側響應策略分為分時電價、尖峰電價和實時電價。分時電價是國內較為常見的一種電價策略,能有效反映電網不同時段供電成本差別的電價機制,其措施主要是在高峰數段適當提高電價,在低谷時期適當降低電價,降低負荷峰谷差,改善用戶用電,達到削峰填谷的作用。
負荷管理是需求側響應中的一個重要方面,可以通過對需求側負荷的調控改善用戶用電習慣,達到降低電網最大負荷,降低系統裝機容量,減少運行費用的目標負荷管理通常的管理形式分為三種,即削峰、填谷和移峰填谷。削峰指的是減少高峰時期電網負荷需求,填谷指的是增加系統閑時發電容量利用水平,移峰填谷指的是調整峰谷時期負荷使用方式。需求側負荷一般分為以下三種類型:重要負荷,可平移負荷,可調整負荷。這是根據負荷的重要性進行劃分的,重要負荷是指在特定時段不可以斷電的負荷,可平移負荷指的是在允許的一定範圍內,可以將負荷的使用時間從一個區間轉移到另一個區間,轉移負荷不能超過最大允許轉移量,可調整負荷是用戶使用的直接結果,提前預測客戶使用負荷量具有一定的困難性,所以通常採用歷史數據進行評估處理。而實際上由於重要負荷的固定性和不可中斷性,使其無法更改使用時間,同時可調整負荷的數量及類型的難以預測性,需求側負荷著重考慮的是可平移負荷對微網經濟優化調度的影響。
基於激勵的DR是指DR實施機構根據電力系統供需狀況制定相應政策,用戶在系統需要或電力緊張時減少電力需求,以此獲得直接補償或其他時段的優惠電價,包括直接負荷控制(Direct Load Control,DLC)、可中斷負荷(Interruptible Load,IL)、需求側競價(Demand Side Bidding,DSB)、緊急需求響應(Emergency Demand Response,EDR)、容量市場項目和輔助服務項目等。參與用戶獲得的激勵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獨立於現有電價政策的直接補償;二是在現有電價基礎上給予折扣優惠。在需求響應計劃實施前,通常DR實施機構要與參與用戶提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約定需求響應的內容(削減用電負荷大小及核算標準、響應持續時間、合同期內的最大響應次數等),提前通知時間、補償或電價折扣標準、以及違約的懲罰措施等。
供應鏈中的術語,是指在物流服務過程中,物流企業對於滿足客戶需求的反應,目的是為了提高供應鏈的運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