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科學技術局

安福縣科學技術局

安福縣科學技術局是安福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定;研究確定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縣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動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縣科技創新能力。
(2)組織編製全縣民用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縣科技企業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規定;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縣本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費用的計劃安排。
(5)研究擬定加強基礎性研究、高新技術發展的政策、規定;負責重大基礎性研究計劃、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科技攻關計劃、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6)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實行政策引導,推動科普工作開展;管理和促進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建設,推動科技服務體系的建立;負責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及技術經紀人資格核准。
(7)研究制定我縣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劃及遠景規劃,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協調本縣國際科技合作交流項目的實施;組織實施縣外有關組織對我縣科技援助。
(8)負責知識產權的管理工作。
(9)負責防震減災工作。
(10)歸口管理全縣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和自然科學期刊、實驗動物、放射性同位素等工作;指導全縣科技第三產業發展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科技局內設4個職能股:辦公室(科技政策法規科、國防科技動員辦公室)、科技計劃股、農村與社會發展股、科技成果與技術市場股。

人員編製


,縣科技局行政編製9名,工勤編製2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正科級職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