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1953年始建於泗涇鎮的管教所
始建於1953年11月,曾歷經9次搬遷。新所址現位於本市松江區泗涇鎮,佔地100餘畝,建築面積2.1萬平方米。所內綠化面積達40%以上,環境優美,建築典雅,是集校園式和園林式為一體的,充滿人文關懷的教育矯正場所,是上海市監獄系統對外開放單位之一。
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未成年犯管教所是對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犯執行刑罰的國家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中關於“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和“對未成年犯執行刑罰應當以
為主”的規定,建所五十年來,通過有效的教育、感化、挽救,已有近3萬名違法犯罪青少年從失足的迷途中被引領出來,成為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勞動技能的守法公民。他們重返社會後,有的光榮地加入中國共產黨、共青團組織,有的又跨進了高等院校的大門,有的成為私營企業家—
在市司法局、市監獄管理局黨委的領導和上海市愛心工程基金會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未成年犯管教所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圍繞所“五新”工作目標,堅持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大力推進未成年犯管教工作法制化、科學化、社會化建設,先後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級現代化文明少管所、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