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匯理銀行

東方匯理銀行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旗下的投資銀行。

東方匯理銀行1875年在法國巴黎成立。該銀行現為蘇伊士集團成員。1898年,東方匯理銀行先後在上海、廣州、漢口、瀋陽、北京、天津、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市舊稱)、昆明建立過分行。東方匯理銀行作為一家國際性銀行,其業務範圍包括商業銀行業務、金融產品、經紀業、保險業、股票發行、以資產為基礎的融資和私人銀行業務。東方匯理銀行成功地為一些大型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是世界五大船舶融資銀行之一。

簡介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標誌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標誌
東方匯理銀行(法語:Banque de l'Indochine)是法國政府特許銀行,成立於1875年,總行設於法國巴黎。東方匯理起初經營法國的亞洲殖民地印度支那業務。后經過多次合併,成為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的一部分,現在是歐洲最大的資產管理公司。

歷史沿革


東方匯理銀行在中國發行過的鈔票
東方匯理銀行在中國發行過的鈔票
1888年將業務擴展到中國。1894年開設香港分行。1899年開設上海分行,起初在上海法租界內,1911年-1914年在上海公共租界外灘29號建造大樓(現光大銀行),古典主義建築風格,雕刻精美。入口門廊具有巴洛克風格。上海分行業務以進出口押款為主,存放款為次。它還發行紙幣、以雲南為中心操縱雲南同各地的貿易和金融。並拉攏北洋政府成立中法合辦的中法實業銀行。建國后,該行曾被批准為“指定銀行”,代理中國銀行買賣外匯,並代辦國外匯兌業務。1955年停業清理。漢口分行開設於1901年,位於漢口法租界江灘,是一座精美的洛可可式2層紅磚樓房(現為武漢市文化市場管理中心)。
解放前東方匯理銀行在天津的辦事處
解放前東方匯理銀行在天津的辦事處
在中國的其他分行開設在天津、廣州、瀋陽、北京、蒙自(1914年)、昆明(1918年)、廣州灣(今湛江市)(1926年)。1949年東方匯理銀行撤出中國大陸。1982年,東方匯理銀行回到中國大陸,設立深圳分行,1991年重新開設上海分行,1994年重新開設廣州分行。

發展狀況


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獲准改製為法人銀行
法國Crédit Agricole集團(俗稱“法國農業信貸集團”)旗下的企業及投資銀行—東方匯理銀行已獲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CBRC)批准,把在華5家分行改製為法人銀行。新實體—東方匯理銀行(中國)有限公司總部設於上海,於2009年8月3日開業。
東方匯理銀行在國內開展的業務涵蓋了企業銀行、結構性和槓桿融資、出口信貸、銀團貸款融資、資本市場等,而外資法人銀行這個身份的轉變將有助其在本地市場開拓更多的商業機遇。在中國,東方匯理銀行旗下里昂證券(CLSA)及其合資公司華歐國際證券有限公司(CESL)和中信新際期貨有限公司(CITIC Newedge Futures Co., Ltd)目前都活躍於本地的金融市場,而其另一家合資公司奇龍航空租賃有限公司(Dragon Aviation Leasing)主營飛機租賃業務,也是由奇龍航空將首架國內總裝的空客A320租賃給四川航空。除此以外,由東方匯理資產管理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共同出資組建的農銀匯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國內基金市場的業務表現也相當卓越。
東方匯理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東方匯理銀行亞太區(不包括日本)總裁顧君賢先生(Patrice Couvegnes)表示:“此次在華法人銀行的轉制將成為東方匯理銀行在中國111年歷史中的又一全新里程碑,很高興銀監會的快速批准,讓我們可以在今年這樣一個本就很具紀念意義的年份里掀開在華髮展的新篇章。中國是我們目前在亞太地區最重要的市場之一,全球經濟危機影響下其相對穩定的表現更是有目共睹。我深信即將成立的新公司將能夠更有力地帶動東方匯理銀行在中國市場上的發展。”
Crédit Agricole及東方匯理銀行中國區總裁胡澤進先生(Xavier Roux)也表示:“這個角色的轉換將極大推進我們在華業務的發展,尤其是在資本市場和人民幣融資方面。我們將能與本地合作夥伴更緊密合作,開拓更多商機。中國政府也在提速將上海打造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相信隨著本地市場的進一步規範及其對金融機構和人才的聚攏效應,在上海擁有相當長歷史的東方匯理銀行也能在這裡獲取更多的發展機遇,這也是我們將總部選址上海的主要原因。”
依託於Crédit Agricole 集團的強大實力背景,東方匯理銀行的全球網路超過50個國家,在亞太地區13個國家和地區擁有分支機構,作為Crédit Agricole 集團目前在中國的業務主體,東方匯理銀行在北京、上海、天津、廈門和廣州擁有5家分行,並在深圳設有1個代表處。員工逾140人,為300多家企業客戶提供專業的金融服務。

舊址


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民治路和延安路交匯處,原是法國的商業銀行,1926年掛牌開業,是湛江最早出現的銀行。法國佔領的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市前身),由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發行的越南紙幣,成為了廣州灣的官方貨幣。

相關事件


廣州灣的貨幣流通
19世紀末,腐敗無能的清政府,先後被迫將香港和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前身)分別租借給英國和法國,租期都是99年。英國佔領香港后,港英當局在香港發行貨幣,以港幣為香港的本位幣,在香港範圍內流通,是香港市場的主要流通手段和銀行的信用工具。
而法國佔領的廣州灣(今湛江市),其貨幣流通卻有點特殊。1926年,法國“東方匯理銀行”在廣州灣的“西營”(今霞山)設立了分行(這是廣州灣第一家近代銀行)。“東方匯理銀行”代表法國政府,在法屬殖民地地區發行了貨幣。當年,是以越南紙幣作為兌現法國通商銀元之用。廣州灣居民稱之為“安南紙”、“西貢紙”或“西幣”。
這些由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發行的越南紙幣,成為了廣州灣的官方貨幣。但是在民間,由於當時廣州灣的經濟發展依賴於內地的經濟,與內地市場的關係非常密切,法殖民當局又沒有專門制定和頒布廣州灣的本位幣制度,所以當時的廣州灣其貨幣流通流域存在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貨幣,並分別在各自的流通領域同時並存、流通。
法國人規定,凡在廣州灣與法殖民當局發生的一切財政稅收、經濟往來和錢銀收付,一律以“西貢紙”為準。廣州灣商民交納的各項稅款和罰款,如什麼米糧稅、土地稅、營業稅、牛皮稅、街市稅等,以及所有違警、治安、衛生罰金,都必須交納“西貢紙”。另外,在郵政電信局使用的郵電資信費,電燈局收取的電燈費等亦須交納“西貢紙”。法殖民當局給為其服務的各基層行政機構撥發的經費、工資,均是按越南幣來撥發。(資料記,1936年一元越南幣約摺合毫銀二元六角至二元八角,一毫銀折國幣一元二角,一元國幣可換銅仙260枚)
但在民間,由於與內地經濟緊密聯繫,所以,內地市場流通什麼貨幣,廣州灣的民間商民也就收受什麼貨幣。當時的廣州灣商民一般樂意使用有內在價值的銀元鑄幣,對此法國殖民當局亦不干預,並予認可。所以廣州灣便出現了官方使用“越南紙”,民間使用內地銀元鑄幣的特殊貨幣流通現象。
1935年,民國政府實行紙幣制度改革,禁止白銀流通,並由“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等發行法定貨幣――“國幣”。“國幣”在內地使用了一段時間后,也開始少量流入廣州灣市場。直到抗日戰爭,大量外來人口、資金湧入廣州灣,使廣州灣人口激增,百業興旺,市場繁榮,“國幣”隨之大量流入廣州灣市場,整個廣州灣市場出現了以“國幣”為主,兼有毫銀、銀元、越南紙、港幣等多種貨幣同時并行流通使用是特殊局面。
1945年日寇佔領廣州灣后,曾在廣州灣發行日本軍用票和汪精衛發行的偽幣(中儲券),但在廣州灣商會和市民的共同抵制下,無法流通。抗戰勝利,廣州灣(今湛江市)回歸祖國,法國“東方匯理銀行”的“西貢紙”亦隨著法殖民統治者離開了廣州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