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運輸
可持續運輸
可持續運輸(sustainable transport)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運輸發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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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運輸是在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上提出的,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把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滿足當代人需要而又不降低後代人的需要能力的發展。”
交通運輸是社會經濟生活中消耗資源的一個重要部門,因而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必然要直接涉及到運輸政策的調整問題。《保護地球—可持續生存戰略》提出各國應制定與公布運輸的能源效率標準,確保各種運輸方式按它們的全部社會成本來付費,鼓勵向節約能源的運輸方式轉變。總之,運輸作為影響環境的一個重要的“力”,其可持續發展不可避免地成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世界銀行1996年出版的《可持續運輸:政策變革的關鍵》提出並闡述了可持續運輸這一概念,包括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①經濟與財務可持續性是指運輸必須保證能夠支撐不斷改善的物質生活水平;②環境與生態的可持續性是指運輸不僅要能滿足物品流動性增加的需要,而且要最大程度的改善生活質量;③社會可持續性,運輸產生的利益應在社會的所有成員間公平分享。
可持續運輸所指的運輸發展不僅要考慮運輸本身的經濟效果,更為重要的是要考慮運輸的外部效用。建立可持續發展體系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使運輸使用者負擔真正應該負擔的運輸費用。同時,可持續運輸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引入了時間觀念,即不僅要考慮運輸對當代整個社會的經濟系統資源配置的影響,並且要考慮到對動態上資源合理配置的影響。與傳統的運輸發展觀相比,可持續運輸主要有四個不同點:①在生產經濟效果上,把生產成本與其造成的環境後果同時考慮,盡量使運輸外部成本內部化;②在謀求社會發展上,將社會的進步確定為第一也是最終目標,節約使用各種運輸資源,使有限的運輸資源支持重大的運輸需求;③在運輸增長方式上,要求其增長模式從粗放型轉變為集約型,從數量型轉變為質量型,盡量減少每單位運輸經濟活動造成的環境壓力;④在生產目標上,要從單純以生產的高速增長為目標轉向以謀求綜合平衡條件下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運輸體系,要求有相應的運輸政策,如鼓勵清活節能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資源,減少對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危害,對擁擠和污染建立有效的收費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