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因素
人口因素
人口因素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之一,它在社會發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最佳的人口因素可以促進社會的發展,反之,則會阻礙社會的發展。在地大物博、人口稀少、勞力不足的國度和地方,適當增殖人口,會促進社會的進步。這裡說的人口因素主要是指人口的數量因素和人口的質量因素。
根據時間條件可分為靜態人口因素和動態人口因素。靜態人口因素包括人口規模、人口結構;動態人口因素包括人口發展、人口遷移。人口結構又包括自然結構、社會經濟結構、空間結構三個方面;人口動態其實就是這三個方面的變化。
人口因素是指構成人類社會的有生命的個人的總和。是一個包括人口數量、質量、人口的構成、人口的發展、人口分布和遷移等各種因素的綜合範疇。人口因素也是社會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對社會的發展起著影響和制約的作用,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不能起直接的決定作用。
一定數量的人口是社會物質生產的必要前提,人口狀況能夠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
要合理調節人口,使其與生產資料相平衡,與物質生產相協調。
人口是可調節的。因為人是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的統一體,人口的發展不僅要遵循生物規律,更要遵循社會規律。
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即社會存在,包括地理環境、人口因素和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
地理環境是指人類生存和發展所依賴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地理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場所,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的資源。
地理環境是人類物質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但是並不起最主要的決定作用。
所謂人口是一個包括人口數量、質量、人口的構成、人口的發展、人口分布和遷移等各種因素的綜合範疇。人口因素也是社會生活的必要條件之一,對社會的發展起著影響和制約的作用,人口因素對社會發展不能起直接的決定作用。
1.自然生態環境
自然生態環境為人類生存提供了不可替代的物質基礎,人類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環境和資源條件,同時,自然生態環境的地域差異也是引起人口從一地向另一地遷移的原因之一。一般說來,人類總是移居到自然環境比較優越,自然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尤其是在以手工勞動為主的較低的生產力水平條件下,人們往往傾向於集中到氣候溫和、土壤肥沃、水草豐茂、宜於農耕的平原、河谷地帶。各種自然災害(如洪水、火山噴發、地震、暫時或持續性的氣候惡化、病蟲害、瘟疫等)或造成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或通過對生產的嚴重破壞迫使人們不得不成批地離開家園,遷移到異地安家。
2.經濟因素
自然條件對人口遷移的影響總是通過人類的經濟活動實現的。因此,經濟因素對人口遷移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各國及各地區之間經濟發展不平衡構成人口遷移的主要原因。通常,經濟發展水平高的地區人口遷入率較高,經濟落後的地區遷出率高。
生產布局的變化和新區開發也常常使人口分布和人口遷移的流量、流向發生變化。大型生產項目的興起和新區開發能夠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和更多事業成功的機遇,因而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導致大批人口流入。例如,美洲大陸的開發就是與歐洲和非洲大批移民的湧入同時進行的。
此外,人口遷移還在很大程度上受制於交通運輸業的發展,人口遷移的距離和規模與交通工具的發展與布局有很大關係。在近代以前,海洋使新舊大陸處於隔絕狀態,現代運輸工具的發展則使海洋成為交通運輸和聯繫新舊大陸的通道,也導致人口遷移的距離和規模增大。新交通線的開闢,常常伴有規模較大的人口遷移。
3.社會文化因素
前已述及,人口遷移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社會現象,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除自然和經濟因素外,各種社會文化因素(如政治、宗教、文化等)的作用也不容忽視。
政治因素對人口遷移有時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國政府通常制訂一定的經濟和人口政策以限制或鼓勵人口遷移。例如,1878年清朝政府撤銷禁止移民東北的禁令,致使大批關內人口移入東北。因政治原因所引起的人口遷移常常有強迫性,例如二次大戰期間納粹德國驅逐猶太人,南非白人種族主義政權把城鎮黑人趕入“黑人家園”等均屬強迫遷移。
文化教育因素對人口遷移的影響越來越明顯,人們為了自己或子女受到良好的教育,總是從文化水平低、教育設施落後的地區遷往文化教育中心地區。而移入地區也願意接受具有較高文化素養,有一技之長的人才遷入,這往往導致欠發達地區的人才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