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顯時

許顯時

許顯時,光緒二十二年(1896)五月出生於師塾家庭,有兄弟3人和一個姐姐。8歲時雙親先後離世,顯時寄養在外婆家,長兄逸夫輟學去南洋謀生。次年,就讀於福州培元學校。宣統二年(1910),以優異成績考入福州商業學校。

人物生平


宣統三年,逸夫由南洋回國參加革命,向他宣傳講解孫中山的革命學說,使他感到振奮。辛亥革命福州光復后,顯時等29名閩清籍學生參加福建北伐學生軍。民國元年(1912)1月,北伐學生軍從馬尾乘船抵上海,又轉到南京,編入南京陸軍入伍生團。同年9月,入伍生團奉令裁撤,顯時被送往武昌南湖陸軍第二預備學校學習。民國3年,升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炮科深造,畢業后被派到新疆督軍公署軍事廳當科員。

相關事件


民國9年,顯時獲悉長兄遭軍閥李厚基殺害而辭回閩,在福建靖國軍第4旅任軍械官,后改任福建自治軍第6路軍參謀長。次年,在執行對敵任務時被捕,脫險后即離開閩清赴汕頭。民國12年,被汕頭獨立團團長派赴詔安收集靖國軍殘部,編為福建靖國軍警衛總隊,顯時任總隊長。民國15年,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警衛總隊與獨立團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獨立第四師,顯時任該師第三團團長,配合北伐軍東路軍在福建作戰。民國16年,調任獨立第四師參謀長,隨軍經浙江抵南京。次年,張貞部由南京調回漳州,改編為第49師,顯時任該師參謀長。同年秋,福建省政府改組,顯時出任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任職期間曾儘力辦了一些實事,如拆除舊城牆、開拓公路等。
民國19年1月,福州發生盧興邦部下綁架“六委”事件,顯時是被綁架者之一。“六委”被分別關在南平、尤溪,直至10月劉(和鼎)盧戰爭盧部戰敗求和后,顯時才被釋放回到福州,恢復原職。
民國20年,顯時捐資興建家鄉鍾石小學,並把投資閩永公路的15股股權捐贈鍾石小學,作為該校的獎學金。此外,還捐資給新壺、金山等小學。此後逐年從自己的薪水中抽出相當部分,資助池步洲等留學生完成學業。
民國21年12月,福建省政府改組,顯時去職。次年秋,出任甘肅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鑒於大西北交通不便,顯時到任伊始,便向省主席提出興修公路的建議,經同意后,便動工修建蘭州—西安公路、蘭州—寧夏公路、蘭州—青海公路。在施工過程中,他同技術人員一起,白天攀山越嶺深入實地踏勘,夜晚查看草圖、計算距離、研究工程難點與進度,僅用兩年多時間便全部竣工,並在公路沿線興建護路工的道班房。

史籍記載


西安事變后,甘肅省政府改組,顯時去職回上海賦閑。民國26年8月,作為國民黨資源委員會專員的顯時,受該委員會的派遣,再度赴蘭州,在西北運輸處工作。不久調到第8戰區司令部任中將高級參謀兼經濟作戰處處長,隨後又兼軍事工程處處長,在與謝覺哉為代表的中共駐蘭州辦事處的接觸過程中,加深了對中國共產黨的認識。
抗日戰爭勝利后,顯時辭去軍職,回到福州。不久接任福建省銀行總經理。民國37年春,他任用中共地下黨員陳紘任香港分行經理,劉子崧任省銀行主任秘書,掌管機要,為日後起義做組織上的準備。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即後來的“民革”)。
民國38年春,陳紘代表福建省銀行與中共華南局建立秘密的正式關係。8月初,陳託人送信請顯時赴港相商機密要事。他即將總行的工作託付子崧代行,於10日乘機赴香港,與華南局代表詳細洽談起義事項和應做的工作。而劉子崧則按照顯時的囑託,團結總行職工、行警護衛銀行,準備迎接解放,使總行的全部財產完整、順利地移交給民政府。1949年10月,他在華南局的安排下回到福州,受到中共福建省委領導人的歡迎和慰問。
新中國建立后,顯時歷任福州市政協副主席、福州市人民政府委員和民革福州市委主任委員等職。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在“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被下放到古田縣平湖。1978年“右派”問題得到平反。同年被選為“民革”福建省委副主任委員、“民革”中央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政協常務委員。1983年4月,當選省政協副主席。1984年6月,當選“民革”福建省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