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法聯律師事務所

浙江政法聯律師事務所

浙江政法聯律師事務所,原名浙江省第四律師事務所,是經浙江省司法廳批准成立的省直屬律師事務所。由一批長期從事政法工作的老同志以及法學研究工作者、法學教育工作者、仲裁員等專門人才所組成。他們均有深厚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在他們的傳幫帶下,培養出來一批優秀的年輕律師。全所現有42名執業律師、6名實習律師律師助理、3名行政人員。

事務所簡介


政法聯律師事務所自1985年6月成立、2001年2月改制、2008年6月轉制以來,堅持忠實於法律、忠實於人民、忠實於事實,講究辦案質量,注重社會效益。在經濟、科技、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涉外、非訴訟等法律業務上都具有較強的實力。所辦案件中,有的被多家報刊、電台、電視台報道;有的被拍成電視連續劇;有的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國法律年鑒》、《行政訴訟法詞典》、《中外行政案例選評》等權威書刊,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影響。曾被評為浙江省省直文明律師事務所。
政法聯律師事務所堅持通過律師實務開展法學研究,先後編撰出版《律師文集》三集。許多律師結合辦案著書立說,編寫教材、論文,總數已達千餘篇。很多在報紙、刊物、電台等新聞媒介上發表,有的還獲優秀論文獎。
政法聯律師事務所曾多次與台灣、香港、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地的律師、法學學者交流、協作;與華東暨湖南等八省市法學會所屬的12個法律服務機構進行法律服務聯網。從而立足浙江,面向全國,擴展海外,拓寬了法律服務的範圍。
政法聯律師事務所堅持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服務的宗旨,竭誠為社會各界人士、為海內外朋友服務。

服務項目


政法聯律師事務所竭誠為社會和界提供以下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項目:
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的代理人,參加訴訟;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非訴訟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幫助,或者擔任代理人,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6.根據授權參與各類合同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談判、簽約;
7.參與重大經濟事務及涉外法律事務的見證活動。
8.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和草擬、審查、修改各類法律事務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