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讀生

學籍與所在學校不一致的學生

借讀生是指通常由於戶口,成績不夠等原因導致學籍(或戶籍)與所在學校(或所在地)不一致的學生。大多數公辦校或者民辦校是接受借讀生的。

含義


“借讀”有兩種理解:
1、學生的學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讀,則為借讀。
2、學生的戶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讀,則為借讀。
一般來講,第二種比較普遍,因為涉及到升學政策的問題。

相關法律


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原來的規定:普通高中學校可以收取擇校費,但不能收取借讀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原來可以收取借讀費,但不能收取擇校費。
有的地方從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從2007年9月1日起,全國各地最遲從2009年1月1日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讀費、書費、雜費。

北京政策


北京市教委頒布了新修訂的《北京市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對借讀生做了如下修改:
接收借讀生範圍擴大
以前只有父母雙方出國、父母雙方在邊遠地區工作或從事流動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本市下鄉青年子女等4類情況的學生可申請在本市借讀。但新辦法解除了這些限制,只要父母在北京上班、居住,其子女均算作借讀生。
外地借讀生均有學籍
據悉,新辦法僅限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階段,也不涉及高考。
義務教育不退學
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將不能為學生辦理退學,新辦法還刪除了對中小學生“開除”的規定。

同城待遇


新版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持有七類證明的非京籍學生將按照具有本市戶籍學生對待:
持有區縣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台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以及其父母的“進站函”;
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區縣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
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以及其他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證明。

擇校問題


源於中國戶籍管理制度和教育資源的不足和不均,這也是中國少數幾個不能用錢來解決的問題。

借讀生的優勢

完全不受學籍戶籍這些跨區因素的限制。可以任意去選擇學校。

借讀生的劣勢

需要交大筆的借讀費用;除了西城,其他的城區對待借讀生還是很苛刻的。在中·高考前一個學期,借讀生必須返回原戶籍所在地為中·高考作準備.

擇校攻略

1、大多數公辦校或者民辦校肯定是可以接受借讀生的。首先從站坑學習方面來看,借讀生完全也可以去學奧數,站坑等。在學校錄取的時候,首先是所有學生混在一起,然後按成績來錄的。等孩子進來之後,再根據每個學生的單獨情況來約談面試。
2、借讀生和非借讀生的擇校策略是相似的。能完全免借讀費的,只聽說過RB和海淀SY,師大SY、SZ好像做不到(除非是有關係的,當然能和SZ有關係的估計也不難拿下北京戶口)
朝陽區應該是北京借讀生較多的一個地方。眾所周知,雙籍朝陽的孩子跨區較難,只能達到頂尖水平才可能被超一流校點招。區重點是基本沒有這麼強的運作能力的。
3、公辦校同樣要交錢,還不如把錢花在明處,上一所民辦學校。學校還能住宿,省去家長操心了。而大部分的民辦校並不在學費外再多收取借讀費或者很小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