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協助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下簡稱省政府辦公廳)是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廳級,加掛山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以下簡稱省政府參事室)、山東省口岸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口岸辦)牌子。

現任山東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宋軍繼

主要職責


(一)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者組織起草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文電,負責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部委等來文來電,負責承辦省委以及省委部門、外省(區、市)政府等來文來電,負責承辦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等來文來電。
(二)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組織起草省政府領導同志講話以及其他綜合性文稿,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負責省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統籌、省政府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並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辦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政府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省政府審批。
(六)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對省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七)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調度掌握全省工作情況,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對重要工作部署進行綜合協調。
(八)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政府貫徹落實省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的情況,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並提出有關建議。
(九)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收集、整理、報送重要信息和政務輿情;履行省政府新聞發言人職責。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協調指導全省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管理、運行省政務服務中心和省級政務服務熱線,推進省級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並進行電子監察。指導全省政府辦公室(廳)電子政務以及內網的應用管理,監督指導全省政府網站建設。承擔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省政府參事和省文史研究館館員的選聘、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省政府參事調查研究、參政議政和文史館員收集、撰寫文史資料,開展學習交流。
(十五)負責組織協調全省口岸建設管理、通關便利化、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承擔省口岸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管理省信訪局。
(十七)管理省政府駐外辦事處。
(十八)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加快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著力精簡行政審批,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務服務體系,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改善社會服務,激勵創業創新,更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調動人的積極性和社會創造力。
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強化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加強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加強口岸運行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強化大通關統籌協調職能,推動實現口岸管理部門間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構築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可預期、公開透明的口岸通關環境。

職責分工


與省大數據局的職責分工:省大數據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省電子政務發展規劃,配合省委辦公廳推進全省電子政務內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省政府網站統一技術平台和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安全保障工作。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提出全省政府辦公室(廳)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需求,具體組織推進建設和應用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政府網站內容建設,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應用。

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掛省政府總值班室牌子)。負責與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政府各部門以及各市政府辦公室(廳)的工作聯繫。負責廳黨組會、廳主任辦公會的組織以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綜合省政府辦公廳重要工作情況、工作報告,審核制發內部文件和組織辦理廳內文電。組織協調廳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廳機關工作計劃、管理制度並督促落實。承擔省政府值班工作,辦理向國務院和省政府領導同志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傳達並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要求。保證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聯絡暢通,承擔政府系統主要領導同志外出請假辦理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協調指導省政府駐外辦事處的工作。
(二)會議活動處(掛接待辦公室牌子)。負責省政府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常務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省政府召開一類會議、二類會議、視頻會議的報批事宜。負責服務保障省長主持召開的工作會議,負責協調安排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政務活動,服務保障省長的政務活動。負責協調安排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接待工作。負責全省政府系統會議活動的業務指導。
(三)文電處(掛保密辦公室牌子)。負責組織協調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部委等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省委以及省委部門、外省(區、市)政府等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等來文來電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省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件分辦和運轉工作。負責機要、發行、印鑒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管理單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四)政策法規處。負責審核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制發的文電。負責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的公開發布、解釋、整理彙編、清理規範工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省政府文件實施后評估工作。負責審核省政府簽署的各類合作協議。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省政府以及省政府辦公廳有關報備事項辦理等相關工作。
(五)調研處。負責協調省長的調查研究工作,服務保障省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承擔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調研任務以及調研重要事項的協調實施和督促落實。統籌協調廳機關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協調綜合省政府黨組、省政府重要工作情況,組織匯總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省委的重要工作報告。負責省政府黨組集體學習有關材料準備等工作。
(六)秘書一處。為省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有關公務活動協調、新聞報道、公務出訪保障、審計方面公文辦理、公務函件審核、人民來信接收轉辦、交辦事項落實等工作。
(七)秘書二至九處。為副省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有關會議活動組織、文稿文件起草、公文辦理、調查研究、批件督辦、交辦事項落實等工作。
(八)信息輿情室。負責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以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開展相關信息調研,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政務信息工作。編輯《山東政務信息》(報國辦、每日要情、專報、普刊等)。收集報送政務輿情,指導、協調、督促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協助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組織相關材料,起草省政府新聞發布有關文稿,負責省政府有關重大事項、政策的宣傳報道。
(九)督查室。負責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省政府工作報告》任務目標分解和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省長批示的督辦落實,負責省政府重要文件、省政府會議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督促檢查工作。對外可以省政府督查室名義開展工作。
(十)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擬訂全省放管服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全省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建設、運行、管理省政務服務中心和省級政務服務熱線。組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辦理,負責省級行政權力網路運行系統和政務服務網上“中介超市”管理。協調、指導全省政務服務投訴舉報平台建設,開展電子監察,對網上投訴舉報進行督辦。負責指導全省政府辦公室(廳)電子政務以及內網的應用管理,規劃管理省政府門戶網站,監督指導全省政府網站建設。會同審批改革推進處、“一次辦好”監督指導處承擔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協調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各專題組、保障組、專家組工作。
(十一)審批改革推進處。指導、協調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推進省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收集交流相關信息情況;聯繫主管部門組織媒體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工作。
(十二)“一次辦好”監督指導處。負責對“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建立重點工作任務台賬,承擔相關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協調解決各市各部門改革推進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的問題。
(十三)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承辦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受理向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組織協調省政府辦公廳擬公開政府信息的保密審查工作。承擔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參事工作處。組織參事開展調查研究和參政議政,服務保障參事履職。承辦參事的選聘、解聘有關工作,組織參事參加統戰聯誼、督促檢查等活動,協助做好國務院參事和外省(區、市)參事來魯調研接待工作。編輯、發行《山東參事》,辦理參事建議。
(十五)文史工作處。組織館員收集、整理、撰寫文史資料,服務保障館員履職。承辦館員的選聘、解聘有關工作,組織館員參加統戰聯誼、文史研究、書畫創作等活動。編輯、發行《齊魯文史》,辦理館員建言。管理館藏作品資料。對外可以省文史研究館名義開展工作。
(十六)口岸管理處。起草口岸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製口岸開放規劃,擬訂口岸管理政策措施。負責口岸開放、臨時開放或關閉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組織開放區域內涉外作業點對外啟用驗收,承擔對外臨時啟用的審批工作。督促檢查口岸查驗配套設施建設工作,參與口岸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查、論證和驗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闢國際客運、貨運航線。負責口岸綜合管理、統計分析和運行監測工作。對口岸查驗機構需要省政府解決的事宜進行協調。承擔省口岸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七)通關協調處。負責擬訂全省口岸營商環境綜合治理政策規範,推進口岸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統籌全省大通關建設,督促落實口岸通關服務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聯防聯控機制。負責協調跨區域口岸合作。負責全省電子口岸規劃建設,推動“智慧口岸”發展。負責全省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管理以及網路數據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處。負責研究擬訂全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政策以及工作規劃。組織落實開展打擊走私聯合行動和專項行動。組織指導緝私職能部門開展工作,對需要省政府解決的事宜進行協調。負責全省打擊走私專項資金分配管理。組織開展打擊走私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化建設。對外可以省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名義開展工作。
(十九)人事處。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管理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
(二十)保衛處。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和省政府機關辦公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省政府機關宿舍區的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十一)行政財務處。負責省政府機關公用設施、通信保障,承擔廳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管理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管理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省政府離退休省級老同志和辦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廳直屬單位、管理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行政編製


省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製暫定249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省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8名;辦公廳主任1名(由1名省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5名(其中,副主任、省政府參事室主任1名,副主任、省口岸辦主任1名),信息輿情室主任1名、督查室主任1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廳級);正處級領導職數33名(含督查室副主任2名、督查專員2名、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3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省政府辦公廳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牟書嶺
山東省人民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宋軍繼。
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柳景武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相關附則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2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