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腎損害

藥物性腎損害

藥物性腎損害是由藥物引起的腎臟結構或功能的損害。最常見的引起藥物性腎損害的三類藥物有抗生素、非甾體抗炎葯及中藥等。腎臟的腎血管系統、腎小球、腎小管、集合管以及腎髓質等部位都可能受損。藥物性腎損害分為急性腎損傷和慢性腎損傷。急性腎損傷主要表現為急性間質性腎炎和急性腎小管壞死,有時二者並存。慢性腎損傷表現為不同程度的慢性腎小管間質性腎病。藥物性腎損害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臨床主要表現為用藥后出現血尿、泡沫尿、少尿或無尿、夜尿增多,可伴有血壓升高、水腫,化驗檢查腎功能、尿檢異常。最常見的藥物相關的急性間質性腎炎患者常伴發熱、皮疹等腎外表現。藥物性腎損害需根據病因治療,常見治療方法有停止使用引起腎損害的藥物,使用利尿劑促進藥物排泄,過敏性間質性腎炎如果1周以上無好轉趨勢可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發生急性腎衰竭患者可以採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治療等待腎功能恢復。嚴重時可發展為腎衰竭。積極治療,預后一般較良好。

就診科室


● 腎內科或內科

病因


● 藥物性腎損害包括兩種情況:
● ● 藥物不良反應(ADR):是指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 ● 藥物不良事件(ADE):是指因為藥物過量或不合理應用而出現的毒性反應,或因假藥、劣質葯或藥物中的添加劑所致的有害反應。
● 最常見的引起藥物性腎損害的三類藥物有抗生素、非甾體抗炎葯及中藥等。
● 藥物性腎損害的易感人群包括:
● ● 既往存在腎臟疾病或腎功能不全;
● ● 腎血流量不足或血流灌注不良者;
● ● 高齡患者;
● ● 因複雜或慢性疾病同時聯用多種藥物者。
● 不同藥物可通過直接腎毒性、造成腎缺血、激活免疫反應、形成結晶或管型阻塞腎小管等機製造成腎臟損害。腎小球、腎小管、腎間質、腎臟微血管都可能受累。

癥狀


● 藥物性腎損害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用藥后可出現以下表現:
● 發熱。
● 皮疹。
● 關節痛。
● 淺表淋巴結腫大。
● 水腫。
● 血壓升高。
● 少尿或無尿。
● 夜尿增多。
● 尿液渾濁。
● 血尿。
● 泡沫尿。

檢查


● 確診藥物性腎損害需要做血生化檢查、尿常規檢查、腎功能檢查,個別患者需要腎臟病理檢查明確具體病理類型以指導治療。
● 血生化檢查
● ● 了解患者血液中一些重要物質的含量及電解質等情況。
● 尿常規檢查
● ● 了解患者尿液酸鹼度、尿比重、尿液成分等情況。
● 腎功能檢查
● ● 內生肌酐清除率、血肌酐、血清半胱氨酸蛋白酶抑製劑C以及某些代表腎臟受損的標誌物等異常可以幫助更早地判斷藥物性腎損害。
● 腎臟病理檢查
● ● 如果患者腎臟損傷無好轉趨勢或者腎臟病情較重,需要腎活檢明確具體病理類型以指導治療。

診斷


● 醫生根據用藥史、癥狀、實驗室檢查等可以診斷藥物性腎損害。
● 患者有應用可疑藥物史。
● 用藥后出現血尿、泡沫尿、少尿或無尿、夜尿增多,可伴有血壓升高、水腫,最常見的藥物相關的急性間質性腎炎患者常伴隨發熱、皮疹等腎外表現。
● 化驗檢查腎功能異常、血尿、蛋白尿、嗜酸性粒細胞增多。
● 腎臟病理檢查可明確具體腎臟病理類型。

鑒別診斷


● 藥物性腎損害需要與原發或繼發性腎小球腎炎、腎微血管疾病相鑒別,因此一旦發現腎臟損傷需立即到腎內科就診。

治療


● 藥物性腎損害主要治療措施包括:
● ● 即停用可疑藥物,多數患者停葯后可緩解;
● ● 由過敏引起者若停葯后病情在1周內未見緩解,可酌情給予糖皮質激素治療;
● ● 病情嚴重者需及時透析,幫助患者度過危險期;
● ● 治療期間避免應用其他可能過敏或腎毒性藥物。

危害


● 嚴重時可發展為腎衰竭,甚至可遺留慢性腎功能不全。

預后


● 大多數患者經過上述處理,腎損害可迅速或逐漸逆轉,通常預后良好。少數處理不及時、藥物性腎損傷易感人群可能遺留慢性腎功能不全。

預防


● 遵循醫囑合理用藥,不擅自增減藥物劑量,患者應用具有腎臟方面副作用藥物時,避免出現脫水等增加腎毒性易感性的情況,如高熱或腹瀉時注意多飲水。
● 藥物性腎損害易感人群儘可能避免應用腎毒性藥物,如必須應用在醫生指導下進行,並做好腎臟相關指標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停葯、早治療。

參考文獻


● [1] 陳榮華,王大為,黃松明 主編。兒科手冊。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06.
● [2] 鄧博,丁峰。藥物性腎損害的研究進展[J].上海醫藥,2013,34(0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