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在東京
1996年由張弘、富敏執導的電視劇
《上海人在東京》是根據樊祥達同名小說改編,張弘、富敏執導,陳道明、阮丹寧等主演的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姐妹篇。
劇中青年律師祝月才高氣盛而屢受排斥,一氣之下拋妻別子遠渡東洋,不料剛踏入東京,便陷入邱明海等人設下的陷阱中受盡磨難,從此踏上艱難的求生之路。
於1996年播出。
![劇照](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e/7/me7d2f6437fc11e5ab97425029364554d.jpg)
劇照
製作人 | 富敏 |
監製 | 盛重慶 |
原著 | 樊祥達 |
導演 | 張弘、富敏 |
編劇 | 張弘、富敏 |
攝影 | 樂祖望、孔剛 |
剪輯 | 張弘、富敏、孔剛 |
美術設計 | 童文良、沖山真保(日) |
燈光 | 周興泉、陳繼高 |
錄音 | 沈錫根、董晏 |
發行 | 齊魯音像出版社 |
主題曲作詞:林明揚、劉歡
主題曲作曲:渡邊茂樹(日)、桑田佳佑(日)、劉歡
主題曲演奏:上海金鷹愛樂樂團演職員表
主題曲演唱:張學友、劉歡
小說《上海人在東京》在日遭盜版
![上海人在東京](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8/8/m88513db30f2975da35146a4ad135e044.jpg)
上海人在東京
市二中院認為,被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翻譯方式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作品,構成對著作權的侵犯,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被告在賠償人民幣5萬元的同時,在兩國的報紙上公開道歉。
《上海人在東京》著作權案硝煙散盡
![上海人在東京](https://i1.twwiki.net/cover/w200/m6/a/m6ad896e5191efa98832452a54f73856d.jpg)
上海人在東京
被告之一的張弘和富敏說:1992年8月,上海電視台與原告簽訂了買斷小說改編權的合同,內容規定為給原告一台四通電腦打字機,每集打上根據原告同名小說改編,拍攝期間隨團去日本一次。1993年底,由於資金沒到位,戲仍然開拍不了,原告提出在合同期限到來之前要續合同,否則要收回版權,1994年1月與他簽訂了第二份合同,再支付人民幣25000元(含稅)延長改編權,上海電視台全部履行了以上的承諾。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樊祥達與被告“電視台”簽訂的許可改編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為有效合同,應受法律保護。“電視台”依據與原告簽訂的合同,在取得了小說“《上海人在東京》的改編后,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指派其工作人員張弘、富敏將小說改編成電視劇,其行為並無不當”。電視台“及張弘、富敏的上述改編權利均屬合法取得,同樣應受法律保護”。1998年7月2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本案受理費由原告負擔。
原告不服一審判決,於1998月8月12日向上海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01年9月4日,上海高院開庭審理該案,原、被告雙方圍繞究竟是篡改還是改編展開進一步的辯論。庭審后,高院進行調解,但未能成功。幾個月後,原告提出無條件撤訴。2001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作出裁定,准許原告撤訴。該起耗時達五年之久的著作權案終於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