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檔立卡貧困戶
建檔立卡貧困戶
建檔立卡貧困戶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對每個貧困戶建檔立卡,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
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達到穩定脫貧目標。
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就是要對貧困戶和貧困村進行精準識別,了解貧困狀況,分析致貧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檢查幫扶責任人履職情況和貧困對象脫貧情況。對貧困縣和連片特困地區進行監測和評估,分析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為扶貧開發決策和考核提供依據。
以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736元(相當於2010年2300元不變價)的國家農村扶貧標準為識別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省)在確保完成國家農村扶貧標準識別任務的基礎上,可結合本地實際,按本省標準開展貧困戶識別工作,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統一管理。
原則上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規模8249萬人為基數(2013年各省貧困人口數量及貧困發生率見附件1)。省級統計數大於國家發布數的,可在國家發布數基礎上上浮10%左右;個別省級統計數與國家發布數差距較大的,上浮比例可適當提高;具體識別規模經省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由省扶貧辦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
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示意圖
《扶貧手冊》包括家庭基本情況、致貧原因、幫扶責任人、幫扶計劃、幫扶措施和幫扶成效等六個方面內容。登記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標準時期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后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複審,複審結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係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製,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甘肅省
2014年12月,甘肅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為18.3萬人,截止2019年3月,9.27萬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尚未脫貧。
截至2019年底,雲南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提前完成,雲南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全部得到解決。
2020年4月24日,民政部召開2020年第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民政部新聞發言人賈維周介紹,各地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確診感染新冠肺炎的,根據困難程度每戶發放1000-10000元不等的臨時救助金。
湖北省對城鄉低保人員、特困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按照城市人員不低於500元、農村人員不低於300元標準,給予生活物資救助。
2020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扶貧辦發布通知,決定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驗工作,對標“讓貧困人口不住危房”目標任務,紮實做好核驗工作,確保高質量實現貧困戶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標任務。核驗工作要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