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是國家布局在雲南省的最高法律監督機關,負責對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以及瀆職犯罪案件,進行偵查。其上級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受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主要職權


1、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嚴重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以及瀆職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決定是否逮捕、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6、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和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承辦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監所檢察、民事行政檢察、職務犯罪預防等業務。

歷史沿革


2008年1月24日,雲南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王田海為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任命。
2013年1月27日上午,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在昆明海埂會議中心舉行。會議選舉王田海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省檢工作


2013年8月5日下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與中國政法大學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協議在昆明簽署,標誌著雲南省檢察機關與中國政法大學合作培養檢察人才新模式、新途徑的誕生,標誌著雲南檢察機關與中國政法大學的合作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雲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田海,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石亞軍等領導出席了簽字儀式並致詞,共同祝願“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將法律理論與司法實踐有機結合,為雲南檢察機關培養出更多高層次法律專家型人才。
多年來,雲南省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檢察人才培養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結合自身實際切實加強對基層檢察人員和少數民族檢察人員培養工作,已培養出“全國檢察業務專家”7名、博士研究生11名、碩士研究生619名。特別是2010年以來,雲南檢察機關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和中國政法大學全面合作,以基層少數民族地區檢察人員為重點,先後組織6期共862人赴中國政法大學接受法學專業與檢察技能培訓,提升了雲南檢察人員的法律專業素養,得到各級檢察人員的好評。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光輝
副檢察長:王亞鋒

歷任領導


——2019年1月 李寧 檢察長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
政治部
根據黨組的安排負責全省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工作。開展具有檢察特點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州、市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及基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協管工作,辦理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等級的遴選、評定、晉陞及管理工作。承辦全省各級人民檢察院機構編製工作以及工資津貼和獎勵工作,組織實施檢察機關有關幹部管理規定。負責省人民檢察院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置、人員編製和幹部考核、任免、調配、獎勵、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省檢察機關新聞宣傳、檢務公開、輿論引導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省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予以指導,管理指導國家檢察官學院雲南分院教育培訓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管理全省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負責警銜評授等管理工作。
政治部內設隊伍建設處、幹部人事處(檢察官遴選工作辦公室)、宣傳處(新聞辦公室)、教育培訓處、司法警察總隊。
機關黨委:負責省人民檢察院及國家檢察官學院雲南分院的黨群工作。指導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第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級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除第二、三、四、十一檢察部承辦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二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殺人、搶劫等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
第三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省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四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第五檢察部
負責對監獄、看守所和社區矯正機構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第六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省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案件的審查、抗訴,對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民事申訴案件。
第七檢察部
負責辦理向省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對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審判程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行政申訴案件。
第八檢察部
負責辦理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第九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十檢察部
負責受理向省人民檢察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第十一檢察部
負責對法律規定由省人民檢察院辦理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省人民檢察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
法律政策研究室
負責檢察應用理論研究工作,調查研究國家公布的與檢察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辦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省人民檢察院對台事務工作。
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的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統一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規範司法行為。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業務信息化需求統籌,指導全省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的應用。
涉外事務聯絡部
負責全省檢察機關對外交流合作和有關國際司法協助,負責全省檢察機關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繫協助工作。辦理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工作,負責全省檢察機關涉外個案協查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檢務督察部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全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起草審核相關文件文稿,管理秘書事務,處理檢察信息 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的聯繫工作。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
檢察技術與信息部
負責對案件進行證據審查、現場勘查、司法鑒定、出庭作證、技術協助等工作,制定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信息化建設、應用、管理 維護,保障信息網路安全等工作。
財務裝備部
制定實施全省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規劃,編製支出規劃和部門預決算,負責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內部審計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省人民檢察院及國家檢察官學院雲南分院的黨群工作。指導昆明鐵路運輸分院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事務部
主要負責省院機關各項事務工作的科學管理、規範管理、有效管理。

所獲榮譽


2018年12月26日,獲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陣地建設獎。
2019年11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部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
2021年4月13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孫小果案原案再審專案組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